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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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The 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縮寫為Shibor),是由位於中國上海市的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計算、發布並命名的,由信用等級較高的商業銀行組成報價團自主報出的人民幣同業拆出利率計算確定的算術平均利率,是單利、無擔保、批發性利率。根據期限的不同,對社會公布的Shibor共包括隔夜、1周、2周、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及1年等八種。Shibor自2007年1月4日起正式對社會發布,被認為是中國基準利率的雛形。[1]

實施準則[編輯]

根據《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實施準則》,Shibor報價銀行必須是具有公開市場一級交易商或外匯市場做市商資格,在貨幣市場上人民幣交易相對活躍、信用等級較高、具有較強的利率定價能力且資訊披露比較充分的商業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成立Shibor工作小組,依據該準則確定和調整報價銀行團成員、監督和管理Shibor運行、規範報價行與指定發布人行為。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受權為Shibor的指定發布人,負責計算和資訊發布。在每個交易日根據各報價行的報價,剔除最高、最低各4家報價,對其餘報價進行算術平均計算後,得出各期限品種的Shibor,並於11:30對外發布[2]

Shibor報價銀行團目前由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滙豐中國在內的18家銀行組成。[3]2007年2月2日,興業銀行太平人壽資產管理公司在銀行間市場達成了首筆以Shibor為基準的「人民幣遠期利率協議」[4]

相關條目 [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