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治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有關社區矯治的法律,該法律於2019年12月28日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同年7月1日該法律正式施行。該法律規定罪行較輕微的服刑人員可以在判決所確定的期限內置於社區內,由司法行政機關進行監督管理。因此社區矯治是是一種非監禁刑法執行活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