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其泰(?年—?年),號治安,浙江山陰縣人,由監生加捐通判,分發四川試用,因辦防勦局務,督解滇黔軍饟,於雲南肅清案內,保奏著補缺後以同知遇缺卽補,先換頂戴,同治十二年正月署四川順慶府岳池縣知縣[1]。是一位政治人物,明清時曾在四川順慶府岳池縣(位於今四川東北部,武周萬歲通天二年分南充、相如二縣置,是一個千年古縣)擔任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