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駕,全稱別駕從事史,又稱別駕從事,中國古代職官名。漢置,為州刺史的佐官,雖然品級不高,漢朝時的俸祿僅有三百石,但權力卻相當大,為州府中總理眾務之官,因此地位也較高,出巡時不與刺史同乘一車駕,故稱為別駕。
魏晉南北朝時期,沿襲設置。作為州府中總理眾事務的官員。隋初,因廢郡存州,故更名為「長史」。唐初,曾改郡丞為別駕,高宗時期又改為長史。後廢置無定例。宋代,因通判一職近似別駕,故別駕成為了通判的習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