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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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悝(2世紀—172年11月9日)[1]漢桓帝的弟弟,蠡吾侯劉翼的兒子。

生平[編輯]

漢桓帝即位後,劉悝襲爵為蠡吾侯。147年七月,勃海孝王劉鴻去世,沒有兒子。梁太后封劉悝為勃海王,以祭祀劉鴻做他的繼承人。

後來劉悝沉湎淫樂,多行不法。北軍中候史弼擔心劉悝再下去會謀亂,因此上書漢桓帝,建議桓帝將劉悝小懲大戒,以免劉悝日後犯了大罪,大獄興起,漢桓帝因為劉悝是自己同父同母的至親弟弟,不忍用史弼的方法。[2]

165年正月,劉悝因為謀逆失敗被擒,有官員上奏漢桓帝要求將劉悝廢為庶民,但漢桓帝不忍心,只是將他貶為癭陶王[3],癭陶屬鉅鹿郡一小縣,劉悝的食邑大減。漢桓帝又以橋玄善長監察,拜橋玄為鉅鹿太守,劉悝因畏懼橋玄之嚴明執法,於是約束自己,靜息不法行為。[4]

後來橋玄已被調走,劉悝後悔犯事而食邑大減,因此請託中常侍王甫遊說桓帝,如果能恢復原來的封國,願送王甫五千萬錢作為謝禮。167年十二月桓帝遺詔恢復劉悝渤海王[5],劉悝認為是兄長自己的意願,並非是王甫的功勞,所以沒有給王甫錢,因此王甫非常生氣,於是暗地裡找劉悝的過失。172年王甫誣告劉悝圖謀不軌,劉悝被漢靈帝下獄,劉悝自殺。妃妾十一人,子女七十人,伎女二十四人,都死於獄中。王傅、王相以下等官吏,被朝廷以沒有輔導好勃海王劉悝為由全部處死。眾人都可憐劉悝。

王妃宋氏是孝靈宋皇后的姑母。宋皇后也間接因為劉悝事件而被誣陷被廢,最後冤死。

參考文獻[編輯]

  1. ^ 《後漢書·孝靈帝紀》:冬十月,渤海王悝被誣謀反,丁亥,悝及妻子皆自殺。
  2. ^ 《後漢書.史弼傳》. 
  3. ^ 《資治通鑒》. 
  4. ^ 《故太尉橋公廟碑》︰「循王悝,桓帝同產,以懷逆謀,黜封癭陶王。以公長於襟帶,拜鉅鹿太守,悝畏怖明憲,檢於靜息。」
  5. ^ 《後漢書·孝桓帝紀》:十二月壬申,復癭陶王悝為勃海王。

相關條目[編輯]

前任:
孝王劉鴻
東漢勃海王
147年-155年及167年-172在位
國除,無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