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機-分化理論,弗洛伊德、利鉑、湯姆金斯和伊扎德等主張情緒具有動機的性質。其中以湯姆金斯和伊扎德為代表,建立了情緒的動機-分化理論。該理論以情緒為核心,以人格結構為基礎,論述情緒的性質與功能。認為情緒是人格系統的核心動力。情緒特徵來源於個體的生理結構,遺傳是某種情緒的閾限特徵和強度水平的決定因素。認知是情緒產生的重要因素,但認知不等同於情緒,也不是其產生的唯一原因,只是參與情緒激活與調節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