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議會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議會
Skupština Socijalističke Federativne Republike Jugoslavije
 南斯拉夫立法機構
種類
種類
歷史
成立1945年 (1945)
解散1991年 (1991)
議員178(解散時)
選舉
初次選舉
1945年
上屆選舉
1991年
會議地點
 南斯拉夫貝爾格勒聯邦議會大廈
法律
s: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

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議會塞爾維亞-克羅埃西亞語Skupština Socijalističke Federativne Republike Jugoslavije),簡稱聯邦議會(Skupština SFRJ),是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名義上的最高權力機構和社會自治機關。[1]

歷史

[編輯]

前身是二戰中的南斯拉夫反法西斯人民解放委員會。1945年11月選舉誕生制憲議會。1946年,南斯拉夫第一部憲法通過後,制憲議會改組為聯邦議會。

組成人員

[編輯]
  • 主席
  • 副主席
  • 兩院主席
  • 兩院議員

組成機構變遷

[編輯]

1946年憲法

  • 聯邦院(上議院)
  • 民族院(下議院)

1953年憲法

  • 聯邦院(民族院併入其中)
  • 生產者院(新設立)

1963年憲法

  • 聯邦院
  • 經濟院(新設立)
  • 教育文化院(新設立)
  • 社會衛生院(新設立)
  • 組織政治院(新設立)

1967年憲法

  • 聯邦院
  • 民族院(被恢復)

1968年憲法

  • 聯邦院(被撤銷)
  • 民族院

1974年憲法

職責

[編輯]
  • 決定聯邦憲法的修改;
  • 討論和確定國內政策和對外政策;
  • 審議聯邦法律、條例和一般文件;
  • 審議南斯拉夫社會計劃和聯邦預算決定;
  • 決定國家邊界的變更;
  • 決定戰爭和平問題;
  • 批准國際條約;
  • 宣布聯邦主席團的選舉;
  • 選舉和罷免聯邦執行委員會主席和委員;
  • 選舉和罷免憲法法院和聯邦法院的院長和法官;
  • 任免聯邦社會自治辯護師;
  • 任免聯邦部長、聯邦檢察長等重要官員;
  • 監督聯邦執行委員會的工作;
  • 處理憲法規定的其它事務。

歷任議會主席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The FAME: Jugoslavija, 1963. - 1991.. [2019-04-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06). 
  • 劉成彬 著,《南斯拉夫國家機構與幹部制度》:人民出版社,1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