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子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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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亞(1911年11月—?)原名周熾夏,曾用名周熾亞浙江杭州人,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法學家。[1][2][3]

生平[編輯]

1923年,在杭州蕙蘭高級中學學習。1928年考入中央政治學校大學部,先入行政系,後轉外交系。畢業後在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工作,在國際司國聯科任科員。1935年公費留學德國柏林大學法學院學習國際法。1937年在柏林大學獲得Diploma(相當於碩士學位)後回中國。1938年任中央政治學校研究部外交組研究員。1940年起,任中央政治學校法律系、外交系教授,代語文專修科主任。其間發起成立學術社團「渝社」。1942年接受國民政府教育部頒發的教授證書。[1][2][3]

1946年,周子亞作為訪問教授在印度加爾各答大學德里大學貝拿勒斯印度教大學等大學講學。[1][2][3]1946年9月,《觀察》雜誌創刊,周子亞任「撰稿人」之一。[4]1946年12月回國,受聘為廈門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承擔部分法學課程教學。其時正值沈崇案發生,周子亞撰寫了《從國際法立場論美軍暴行之性質及外國軍隊刑事管轄權問題》一文,刊登在《觀察》第1卷第23期。周子亞還在廈門大學法律學會主辦的《法苑》創刊號(1947年7月出版)上發表過《外交人物與國際和平》。[1][2][3]

1947年夏,周子亞赴杭州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人民解放軍攻占杭州後,任之江大學商學院教授。1956年,出任新創辦的浙江師範專科學校教授,旋調任華東政法學院國際法教授。1958年,調入上海社會科學院,在國際關係研究所、學術情報研究所、法學研究所從事研究工作,直到退休。曾任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室主任、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上海法學會理事、中國海洋問題研究會顧問、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軍事學術委員會委員等職。[1][2][3]

周子亞發表過學術論文100多篇。曾任《法學詞典》常務編委,編審「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外國法」等部分600多個詞條。[2][3]

著作[編輯]

專著:[2][3]

  • 《現代外交家傳記》(正中書局1934年)
  • 《當代國際人物》(世界書局1935年)
  • 《外交政策與外交行政》(中央政治學校研究部新政治月刊社1940年)
  • 《外交文書與外交禮節(中英對照)》(新評論社1942年)
  • 《中國外交之路》(國民圖書出版社1943年)
  • 《使節與領事》(國際編譯社1943年)
  • 《第三國際與蘇聯外交》(正論社1943年)
  • 《國際法新論》(新評論出版社1944年)
  • 《外交監督與外交機關》(正中書局1947年)
  • 《美國與美洲世界——美洲外交史》(商務印書館1947年)
  • 《外交官》(文通書局1947年)
  • 《分治後的印度》(世界書局1948年)
  • 《國際公法提要》(上海大東書局1948年)
  • 《海洋法知識》(與楊志雄合編,知識出版社1985年)
  • 《公海》(與范涌合著,海洋出版社1990年)

主編、譯著:[2][3]

  • 《國際公法》(主編,知識出版社1981年)
  • 《瑞典的仲裁》(合譯,法律出版社1984年)
  • 《國際法與技術轉讓》(主編,上海翻譯出版公司1987年)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徐友春,民國人物大辭典,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林呂建,浙江民國人物大辭典,浙江大學出版社,2013年
  3.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周子亚,雅典学园,于2016-10-14查阅. [2016-1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5). 
  4. ^ 陳永忠,儲安平生平與思想研究──國共不容的知識份子,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123-1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