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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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簡稱國家商檢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曾經設立的一個國家局

歷史[編輯]

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國外貿易司商檢處成立,負責進出口貨物的檢驗工作。根據中央統制對外貿易的政策,接管了舊商檢局,取締了中外私營公證行,建立了獨立自主的商檢機構。在天津、上海、廣州、青島、漢口、重慶等主要口岸接管了國民政府工商部的舊商檢局。[1]1950年3月,中央貿易部在北京召開首屆全國商檢工作會議,各商檢局受中央貿易部與各大行政區貿易部雙重領導,以中央貿易部領導為主。[2]

1952年設立中央外貿部商品檢驗總局。直屬大連商檢局、哈爾濱商檢局、上海商檢局、集寧商檢局、廣州商檢局等。

1961年1月1日起實行商檢體制下放,接受地方外貿局(廳)領導為主。1964年2月,國務院決定將動植物檢疫從外貿部劃歸農業部領導。1969年各省、地商檢機構併入所在地的外貿公司。

1972年針對出口商品質量下降,客戶反響強烈問題,1972年11月,國務院決定開始恢復商檢機構。1973年2月,各省的商品檢驗局恢復原來名稱,受國家外貿部商品檢驗局與所在省外貿局雙重領導。國家計委和外貿部聯合召開中央各部委和省、市、自治區計委、外貿局、商檢局參加的進口物資檢驗工作會議,國務院批轉了這次會議的報告。

1980年2月,根據國務院《關於改革進出口商品檢驗管理體制的通知》(國發[1980]57號)文件,外貿部商品檢驗總局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總局,副部級,統一管理全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從1980年12月1日起,各地商檢局改為由總局和省級政府雙重領導,以垂直領導為主的體制。當時29個省、市、自治區都設有商檢局,共計5000多人。同年,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總公司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研究所成立,與商檢總局實行一套人馬,三塊牌子。1987年,商檢總公司與原國家商檢局財務脫鉤,正式成為獨立法人。[3]

1982年10月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歸口外經貿部管理。[4]1988年8月13日《國務院關於國務院機構設置的通知》中明確: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是司局級的部委歸口管理的國家局,由對外經濟貿易部歸口管理

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3〕26號)的規定,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為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管理的國家局(副部級)。

1998年3月29日,進出口商品檢驗、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國境衛生檢疫「三檢合一」,合併為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副部級,由海關總署管理。此時全國商檢機構502個,共計18000餘人。

2001年4月10日,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與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併,組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8年3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撤銷,其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內設商品檢驗司,職責是:擬訂進出口商品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的工作制度;承擔進口商品安全風險評估、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工作;承擔國家實行許可制度的進口商品驗證工作;監督管理法定檢驗商品的數量、重量鑑定;依據多雙邊協議承擔出口商品檢驗相關工作。

領導[編輯]

內設機構[編輯]

國家商檢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4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司長23名(含局總工程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紀檢、監察、審計等派駐機構和後勤、老幹部服務機構及編制,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5]

  • 辦公室(同時掛「外事辦公室」牌子)
  • 政策法規司
  • 監管認證司
  • 檢驗科技司
  • 檢務鑑定司
  • 人事教育司
  • 計劃財務司
  • 機關黨委(同時掛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牌子)

參考文獻[編輯]

  1. ^ 徐鉴. 新生人民政权对旧商品检验局的接收[J]. 中国检验检疫, 2003(6):56-56.. [2019-05-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5). 
  2. ^ 《上海商检志》 第七编组织机构、人员->--第二章上海商检局机构设置->第一节 上海商检局. [2019-05-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27). 
  3. ^ 关于我们. 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 [2022-1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08). 
  4. ^ 1949-201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前世今生,凤凰网 2018-03-29. [2019-05-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5). 
  5.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4〕74号). [2019-05-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