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院,是日本明治時代初年設置對國民濯輸尊皇愛國思想的機關,提出三條教憲(敬神愛國、明白天理人道、奉載皇上)作為國民強化運動的支柱。
明治5年(1872年)3月,廢除神祇省,改設教部省。4月發布三條教憲,設教導職14級之制,神官和和尚在各地宣講三條教憲,同時在各神社奉齋天御中主尊、高皇產靈尊、神皇產靈尊和天照大神。
在明治6年後,神道的神職和佛教僧侶互相傾軋,同時大教院也受外界非難,因此在明治8年(1875年)4月發出神佛分離令並關閉大教院,改設神道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