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恕 (唐朝)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宋恕(?—?),唐朝邢州南和縣(今河北省邢臺市南和區)人,宋璟的第五子。

宋恕官至都官郎中、劍南採訪判官,依倚權勢,非常貪暴。宋恕在劍南時,雒縣縣令崔珪是宋恕的表兄,妻子美麗,宋恕引誘她私通,而貶崔珪的官職。又養刺客李晏。天寶九載,被人所告發,與兄長宋渾貪贓受賄各數萬貫。李林甫奏稱宋渾由東京御史台審理,宋恕由劍南節度使審理,都查實有罪,宋渾流放到嶺南高要郡,宋恕流放到海康郡。其兄漢東郡太守宋尚,當年也被人告發貪贓,貶為臨海郡長史[1][2]。其子宋袞,官至太常丞[3]

參考文獻[編輯]

  1. ^ 舊唐書·卷96》
  2. ^ 新唐書·卷124》
  3. ^ 《新唐書·卷75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