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木
平衡木是競技體操項目之一。在大部分情況下,只有女子體操有這個項目。
在美國的一些高中,有一些男子運動員也參加女子體操的項目,包括平衡木。[1] [2][3]
器械要求
[編輯]在國際大型體操比賽中使用的平衡木必須嚴格按照國際體操總會的規定和要求製作。一些著名的製造平衡木的公司包括AAI(美國)、Jannsen and Fritsen(歐洲)和Acromat (澳大利亞)。
平衡木高125厘米,長5米,寬10厘米。起初,平衡木的表面是光滑的油漆過的木頭。自1980年代後,平衡木表面包裹皮革。現在,平衡木裝有彈簧來緩解高難度的空翻和舞蹈技巧所產生的壓力。
大部分體操學校購買符合國際體操總會標準的平衡木,有一些使用表面包裹毛毯的平衡木作為練習用。在學習新的動作的時候,運動員通常使用高度離裡面僅有幾十厘米,而其他尺寸不變的平衡木,這樣可以減少危險性。
動作要求
[編輯]在女子競技體操發展早期,平衡木更多的是表現舞蹈而不是空翻。一套動作通常由跳躍、舞蹈造型、倒立、滾翻和走動組成。在1960年代,一般參加奧運會的體操運動員最難的動作是後手翻。
1970年代平衡木的動作難度開始有了顯著增加。奧爾加·科布特(Olga Korbut)和納迪婭·科馬內奇在平衡木上引入了空翻動作。其他運動員紛紛效仿。這個技術的革新也促進了平衡木從直接的木頭表面轉為更安全的,不光滑的皮革覆蓋的表面。到了1980年代中期,頂尖體操運動員的動作套路都包括了空翻的動作。
現在,平衡木動作仍然由技巧動作,舞蹈元素,跳躍和靜止組成,但是難度大大增加了。
通常一套平衡木動作都教練和運動員編排而成。在編排上沒有什麼特別的限制,但是運動員必須完成一些規定動作。這些動作包括360度轉體,一個分腿180度跳,向前和向後移動等。運動員還必須完成一個「飛行組合」(兩個或更多連續的技巧動作的組合)和「綜合組合」(兩個或更多連續的舞蹈動作和技巧動作的組合)。
體操運動員必須獨立上木或者下木,不能由教練和其他人幫助。上木和下木的動作可以自由選擇。下木必須是D級以上的難度動作。體操運動員可以光腳或穿特殊的平衡木鞋。她也可以在手和腳上抹上鎂粉來增加摩擦力。
當比賽開始後,運動員的教練不可以保護或用任何方式影響運動員。唯一的例外是如果上木動作需要助跳板的時候,允許有人陪同運動員上比賽台。在這種情況下,教練或者隊友需要快步進入比賽區域將助跳板取出比賽區域。這樣可以防止運動員在不小心掉下器械的時候受傷。
當運動員掉下器械的時候,她有10秒鐘的時間重新上木繼續比賽。如果她沒有在規定時間回到器械上面,她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根據國際體操總會的規則,一套平衡木的時間限制是1分鐘30秒。時間顯示在積分牌上,運動員和裁判都可以看見。在比賽的時候,時間到了1分鐘20秒的時候會有一個鈴聲作為提示。如果運動員沒有在1分鐘30秒之前結束比賽,另一個鈴聲會響起,這套動作將被扣分。
1952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計分規則
[編輯]很多因素決定了運動員最後的成績。裁判裁定動作中是否包含了所有的規定要求,動作難度等。在平衡木上所有的失誤都將扣分,如為了保持平衡而增加的搖晃,動作完成質量差等。
運動員如果成功完成了難度很大的技巧動作和上下木動作都將獲得加分。他們也可以通過連接一些難度較小的動作來獲得難度加分。
歷屆奧運會平衡木金牌獲得者
[編輯]- 1952年 尼娜·博恰羅娃 (蘇聯)
- 1956年 阿格尼斯·凱萊蒂 (匈牙利)
- 1960年 伊娃·維奇托娃·伯莎科娃 (捷克)
- 1964年 薇拉·恰斯拉夫斯卡 (捷克)
- 1968年 娜塔利婭·庫欽斯卡婭 (蘇聯)
- 1972年 奧爾加·科布特 (蘇聯)
- 1976年 納迪婭·科馬內奇 (羅馬尼亞)
- 1980年 納迪婭·科馬內奇 (羅馬尼亞)
- 1984年 埃卡特琳娜·薩博 (羅馬尼亞) 和 西蒙·帕卡 (羅馬尼亞)
- 1988年 達妮艾拉·西莉華絲 (羅馬尼亞)
- 1992年 塔蒂阿娜·利森科 (獨立國協)
- 1996年 夏倫·米勒 (美國)
- 2000年 劉璇 (中華人民共和國)
- 2004年 卡塔琳娜·波諾爾 (羅馬尼亞)
- 2008年:肖恩·約翰遜 (美國)
- 2012年:鄧琳琳 (中華人民共和國)
- 2016年:桑內·韋弗斯 (荷蘭)
- 2021年:管晨辰 (中華人民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