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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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振之
張振之

《滄浪亭五百名賢像》之張振之石刻像


大明浙江按察司副使
籍貫 直隸太倉州
族裔 漢族
出生 六月二十四日
直隸太倉州
逝世 卒年不詳
地點不詳
配偶 娶朱氏,繼娶劉氏
親屬 (子)張際陽[1]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舉人
  •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同進士出身

張振之(1528年—1584年),字仲起,號起潛,直隸太倉州(今江蘇省太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應天府鄉試第六十一名。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登己未科第三甲第二百零七名進士[2][3]。吏部觀政,授浙江處州府推官。四十三年七月選授浙江道監察御史,巡按直隸,條陳漕運八事。以考察降調臨清州判官,遷廣信府通判、撫州府同知,歷任南京兵部車駕司、職方司員外郎、南京吏部文選司郎中,出任江西吉安府知府,因患病擅自辭官被革職。萬曆十一年(1583年)起復撫州知府,調任杭州府知府[4]。十二年三月升官至浙江按察使司副使,兵備溫處道,十月獲准致仕。卒年五十七。

著作[編輯]

著有《理學辨》、《巡倉奏議》、《詒清堂集》。

家族[編輯]

曾祖張繼芳;祖父張傑;父張士鏜,號東林;母郁氏。嚴侍下。兄張撫之[5]

參考文獻[編輯]

  1. ^ 《懿行錄》:明張振之,字仲起,太倉蔡涇人。嘗守吉安。有吉安丞張大猷,晚年妾生一子,甫三歲,大猷與妾相繼病故,子遂流落民家。公知之,為置媵保以歸張。長邑令沈某,一室相繼而亡,公治棺而歸之。僅存孤孫,托有司護持。天台令死於官,不能歸里,其家流寓杭州,一孫女甫髫,落奸人手,為妓家女。公聞流涕,為之贖歸,俾擇良配。如是捐貲濟人者不一。子際陽,為一時名流,子孫特盛。[按]賑濟睏乏,俾得還鄉,是成其美於生前。綿人之嗣續,拔人於患難,是成其美於身後。
  2.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3.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邵晉涵、鄭澐《杭州府志·卷六十二》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 
  • 《太倉州誌》
官銜
前任:
雷以仁
明朝吉安府知府
萬曆四年-七年
繼任:
楊惟喬
前任:
方 揚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杭州府知府
萬曆十一年(1583年)上任
繼任:
余良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