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紋
指紋,又稱指模,是指靈長目動物手指上的皮膚紋路[1],也可指這些紋路在物體上印下的印痕。當人的手指接觸物件時,指紋會增加手指與物件之間摩擦力,使人可以抓緊物體。而在犯罪學及司法科學上,指紋常被用作法庭證據[2]。廣義的指紋包含手掌紋、腳紋、腳掌紋。
極少數皮紋病患者並無指紋,這可能與基因SMARCAD1的突變有關[3]。指紋形狀與DNA有關,但無法通過DNA分析重建指紋紋樣。
迄今為止,沒有發現兩個人擁有一模一樣的指紋。即使是同卵雙胞胎的指紋也會因為環境的影響而有所差別,只是比普通人的差異要小而已。
概述
[編輯]當胎兒在母體內發育三至四個月時,指紋就已經形成,但兒童在成長期間指紋會略有改變,直到青春期14歲左右時才會定型。指腹和人體大部分皮膚的構造相近,同樣有汗腺分布,每個手指平均每一小時排泄的汗液為0.0625c.c.,其成分大部分為水分,另外尚有蛋白質、脂肪、尿素和其他有機化合物。有時候這些印痕是隱而未見的,但是利用一些化學方法,例如用α-氰基丙烯酸乙酯(cyanoacrylate)熏顯,或噴灑寧海德林(Ninhydrin)在可能有指紋之處,可使指紋現形。
分類
[編輯]1967年9月英國倫敦舉行了國際皮紋學研究會議[來源請求],確定了分類法。將指紋分成三大類十一種基本類型。
斗形紋(亞型:靶心斗、螺旋紋、伸長斗、雙斗紋、內破斗)
箕形紋(亞型:正箕紋、反箕紋、變形紋)
弧形紋(亞型:簡單弧、帳弧)。
而亨利氏指紋分類法依照指紋形狀將指紋分成斗形紋、箕形紋和弧形紋三大類:
- 斗形紋又可細分為
- 斗形紋
- 雙箕形紋
- 囊形紋
- 雜形紋
- 箕形紋可再分為
- 正箕形紋
- 反箕形紋
- 弧形紋有
- 弧形紋
- 帳形紋
此外,根據紋線的長短,還可分為眼形線、棒形線、交叉線、分離線。
美國聯邦調查局所管理的指紋資料庫名為IAFIS,內容包括4700萬組指紋,使用的分類法為八大類型分析法:
- 紋型線
- 內端及三角
- 箕形紋內端
- 箕形紋外端
- 斗形紋內端
- 斗形紋外端
- 追跡線
- 指紋類型
生理功能
[編輯]人類(很多靈長類也有類似的)指紋、掌紋、足底紋分布在手、腳用力的部位,與身體其它部分如軀幹、四肢的皮膚明顯不同。從解剖學上,指紋、掌紋、足底紋是表皮層與真皮層之間的真皮組織向表皮的凸起,稱為真皮乳頭(Dermal papillae),從而增加了真皮層與表皮層的接觸面積,為表皮層底部細胞提供了更好的營養與氧氣輸送。手面、腳底的真皮乳頭還起到加固真皮層與表皮層的物理連接,防止在受力狀態下兩層物理連接被撕開。
研究
[編輯]指紋是早期生物統計學主要的研究之一,科學家們利用指紋的一些物理特性來將它們加以定義,目前沒有清楚的資料足以顯示最早被使用的是哪種指印,有許多例子早於歷史記錄。比較確切的記錄如下:
- 1684年,英國植物形態學家Grew就對指紋的脊線、谷線進行了系統的研究。
- 1823年,德國學者Johannes E.Purkinje將指紋依不同紋形加以分類,有了斗形、箕形、弧形的分類法。
- 1880年,Henry Faulds博士在Nature國際期刊上發表第一篇有關指紋的研究,1886年,他將這個想法提供給倫敦的警察單位,但不被採用。
- 1891年,阿根廷警官Juan Vucetich在阿根廷首創世界第一個罪犯指紋檔。
- 1892年,Fancis Galton在他的新書《指紋》(Finger Prints)中對發表了對指紋更為詳細的分析、鑑定和法醫學上的運用。
- 1901年,Edward Richard Henry設計了一套指紋辨識系統,並在英格蘭和威爾斯率先使用。
- 1902年, 在紐約,Henry P. DeForrest博士將指紋辨識系統運用在市民服務上
- 到了2000年之後,一些電子產品開發出指紋辨識系統,供使用者註冊登入。
應用
[編輯]- 身分辨識:災區受難者、迷路者的身份辨識;個人電子系統登入;出入境管制。
- 代替印章:結婚證書、遺書、選舉名冊等文件上的指紋有一定的法定效力。
- 犯罪偵查:嫌疑者與犯罪現場指紋比對、刑案現場重建。利用指紋破案的第一例是1892年,發生在阿根廷大西洋沿岸的內科契阿鎮郊區的一起謀殺案:法朗西斯卡的兒子和女兒被殺死了,她控告是牧場的一名工人幹的,但這名工人堅決否認犯罪。後來警方根據留在門上的血污拇指印,證明兇手是其母法朗西斯卡,因為兩個孩子妨礙了她和情夫的結婚。而英國,則到1905年3月德特福得城發生謀殺年邁店主的慘案時,警方根據在被害店主錢匣上留下的汗拇指印才破了案,成為歷史上遞交給英國陪審團的第一份此類證據。
- 占卜:有研究占卜的人也利用指紋的紋路來進行占卜。
- 信息加密[4]
風險
[編輯]目前已被證實部分「光學指紋CCD傳感器」會接受偽造的乳膠指紋[註 1][5]。
相關技術
[編輯]注釋
[編輯]- ^ 使用乳膠將他人指紋拓痕後戴或貼在手指。
參考文獻
[編輯]- ^ 存档副本. [2009-06-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2).
- ^ 存档副本. [2009-06-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6-16).
- ^ 以色列发现基因突变导致少数人指纹缺失. 科學網. 2011-09-21 [2011-09-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2).
- ^ Li, Sheng; Zhang, Xinpeng. Towards Construction Based Data Hiding: From Secrets to Fingerprint Images. IEEE Transactions on Image Processing. 2018: 1–1. doi:10.1109/TIP.2018.2878290.
- ^ 國家地理頻道節目『好萊塢科技-間諜武器』
6.SMARCA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