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摽有梅》是《詩經·國風·召南》的篇目,內容為表現女子待嫁,求偶心切。《毛詩序》指出此詩的詩旨是「男女及時」。
受此詩典故影響,「摽梅」在後世用於代指女子已到出嫁年齡,如「摽梅之年」。
篇名中「摽」的詞義以及「有」的語法功能歷來存在爭議。出土的安大簡本此詩「摽」寫作從艸、從二又之形,徐在國認為此字所從之二又非「𠬪」(biào)字,而是以「友」為聲符,讀為苑囿之「囿」[1]。如此,此詩最初的篇名應與《園有桃》《山有樞》《牆有茨》《山有扶蘇》《野有蔓草》等相類,作《囿有梅》[2]。字形經歷了後世的輾轉訛變(囿—𦳩—苃—𦭼—蔈—摽),寫成了毛詩之「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