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榕(?—1890年),原名甲先,字申夫。四川劍州(今劍閣)人。清朝官員。
世居劍州(今劍閣樵店鄉)。咸豐二年(1852年)進士。曾是曾國藩幕僚,以才兼文武著稱,深得曾國藩信任[1]。官至湖南布政司、江寧鹽運使。
李榕看不起李鴻章的人品。後因得罪權貴[2],御史張雲上書彈劾李榕用伶人陳升管理庫房,朝廷派李鴻章辦理此案,同治八年(1869年)五月罷官職。有十三峰全集。光緒十六年卒。有子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