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紳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憫農》

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
誰知盤中飧,粒粒皆辛苦。

李紳(772年—846年7月29日),字公垂亳州(今屬安徽)人,生於烏程(今浙江湖州),長於潤州無錫(今屬江蘇)。唐朝大臣,曾參與牛李黨爭。亦為詩人,文學上,參與新樂府運動

簡介[編輯]

李紳生於唐大曆七年(772年),曾祖父李敬玄,祖父李守一籍安徽亳州。父李晤,歷任金壇烏程(今浙江吳興)、晉陵(今江蘇常州)等縣令,攜家來無錫,定居梅里抵陀里(今江蘇無錫東亭長大廈村)。李紳六歲時,死了父親,由母親教育經義之書。他長得形狀眇小,但是很精悍,能為歌詩[1]。15歲時讀書於惠山。與元稹白居易共倡「新樂府」 詩體,史稱「新樂府運動」。

元和元年(806年)進士,補國子監助教。潤州觀察使李錡聘為從事,不願隨其叛亂,錡欲殺之,未果,後錡伏誅,乃得拜右拾遺[2]元和七年擔任校書郎[3]歷官翰林學士,轉任右補闕,與李德裕元稹同時號「三俊」,後捲入牛李黨爭。長慶元年(821)三月,改為司勛員外郎、知制誥。二年二月,破格升任中書舍人,入中書省。長慶四年(824年)李黨失勢,受李逢吉排擠被貶為端州(今廣東肇慶司馬[4]

寶曆元年(825年)改任江州(今江西九江市)刺史,不久遷滁州、壽州刺史,又改授太子賓客分司東都

太和七年,李德裕拜相,任李紳為浙東觀察使開成元年(836年)任河南尹,[5]歷任汴州刺史、宣武軍節度使[6]、宋亳汴穎觀察使。開成五年(840年)任淮南節度使。不久入京拜相,官至尚書右僕射門下侍郎,封趙國公。[7]

李紳為官有政績,但處於牛李黨爭之下,建樹不大[8]會昌四年(844年)因中風辭職[9],又出任淮南節度使,[10]「以舊宰相鎮一方,恣威權」,百姓「懼罹不測,渡江淮者眾矣」。[11]

李紳在揚州時還經手「江都尉吳湘冤案」,李紳誤信揚州都虞侯劉群之言,將江都縣尉吳湘逮捕下獄,以 貪污、強娶民女罪,判處死刑。後來朝廷命御史崔元藻前往揚州複查,發現吳湘貪贓屬實,強娶民女罪不實,奏稱吳湘罪不至死。李德裕袒護李紳,無故貶斥崔元藻,最後吳湘仍被處以死刑。[12]

會昌六年七月初三日(846年7月29日),病逝揚州[13]李紳的作品短小精悍,於詩最有名,時號「短李」。[14]

文學[編輯]

全唐詩》錄《追昔游詩》3卷、《雜詩》1卷。詩作中以《憫農》最為著名。[15]

軼事[編輯]

李紳脾氣急躁,蔑視僧人[16],「必問難鋒起,祗應不供者,多咄叱而出」[17],有僧人向李紳宣傳因果報應。他問:「師父從何處來?」僧以話頭禪答:「貧僧從我來的地方來。」李紳將他鞭打二十下,說:「那我讓你從該走的地方回去!」[18]

子孫[編輯]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閱讀此作者作品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舊唐書/卷173》,出自劉昫舊唐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新唐書·卷181》,出自《新唐書

注釋[編輯]

  1. ^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七:「紳六歲而孤,母盧氏教以經義。紳形狀眇小而精悍,能為歌詩。鄉賦之年,諷誦多在人口。」
  2. ^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七:「紳以錡所為專恣,不受其書幣,錡怒,將殺紳,遁而獲免。錡誅,朝廷嘉之,召拜右拾遺。」
  3. ^ 元稹有〈和李校書新題樂府十一一首〉。
  4. ^ 李紳《趨翰苑遭誣構四十六韻》(《全唐詩》卷四百八十)詩云:「礪吻矜先搏,張羅騁疾驅。」句下自注: 「余遭逢吉構成遂,敬宗聽政之前一日,宣命於月華門外竄逐。」
  5. ^ 李紳〈拜三川守〉(《全唐詩》卷四八二)詩序:「開成元年三月二十五日,蒙恩除河南尹。」
  6. ^ 李紳〈拜宣武軍節度使〉(《全唐詩》卷四八二)詩序:「開成元年六月二十六日,制授宣武軍節度使。七月三日,中使劉泰押送旌節止洛陽,五日赴鎮。」
  7. ^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七:「九月,以淮南節度使、檢校尚書左僕射李德裕為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尋兼門下侍郎;以宣武軍節度使、檢校吏部尚書、汴州刺史李紳代德裕鎮淮南。」
  8. ^ 李樹桐《隋唐史別裁》第207頁:「牛黨利祿心較重,不得志時盡力鑽營,得志時又要排除異己引進同類,因之在政治上難有建樹。李黨具有事功心,得志之後,對內對外都有政績表現。但為求得建樹事功的機會,又不得不以擊敗牛黨為先決條件;所以兩黨都難免意氣之爭。」
  9. ^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七:「四年,暴中風恙,足緩不任朝謁,拜章求罷。」
  10. ^ 《新唐書》卷一八一:「居位四年,以足緩不任朝謁,辭位,以檢校右僕射平章事,復節度淮南。」
  11. ^ 《太平廣記》卷二百六十九 酷暴三
  12. ^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八記載:「淮南節度使李紳按江都令吳湘盜用程糧錢,強聚所部百姓顏悅女,估其資裝為贓,罪當死。湘,武陵之兄子也,李德裕素惡武陵,議者多言其冤,諫官請覆按,詔遣監察御史崔元藻、李稠覆之。還言:『湘盜程糧錢有實。顏悅本衢州人,嘗為青州牙推,妻亦士族,與前獄異。』德裕以為無與奪。二月,貶元藻端州司戶,稠汀州司戶,不復更推,亦不付法司詳斷,即如紳奏,處湘死。諫議大夫柳仲郢、敬晦皆上疏爭之,不納。」《冊府元龜》卷六百九十九說:「李紳文宗開成中鎮維揚,有顏氏女殊色,為遊客吳湘所聘。紳屢求之,意欲遺李德裕,為湘所拒,乃誣以他罪害之。顏氏女尋亦自裁。」同書卷八百七十五亦載,「差御史崔元藻案問,據湘雖有取受(受賄),罪不至死。李德裕黨附李紳,乃貶元藻嶺南,取淮南案,斷湘處死。於是李德裕等並坐貶官,李紳已死,追奪三任官誥」。
  13. ^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八:「會昌六年秋七月壬寅淮南節度使李紳薨。」
  14. ^ 白居易《代書詩一百韻寄微之》:「笑勸迂辛酒,閒吟短李詩。」
  15. ^ 據史料記載,李紳和聶夷中都有可能是《鋤禾》詩的作者,目前學界主流認定是李紳原作。計有功唐詩紀事》卷三十九記載:「紳初以《古風》求知於呂溫,溫見齊煦,誦其《憫農詩》曰『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四海無閒田,農夫猶餓死。』『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飧,粒粒皆辛苦。』又曰:『此人必為卿相。』果如其言。」但孫光憲著有《北夢瑣言》卷二記載:「咸通中,禮部侍郎高湜知舉,榜內孤貧者公乘億,賦詩三百首,人多書於屋壁。許棠有《洞庭詩》尤工,詩人謂之『許洞庭』。最奇者有聶夷中,河南中都人,少貧苦,精於古體,有《公子家》詩云:『種花於西園,花發青樓道。花下一禾生,去之為惡草。』又《詠田家》詩云:『父耕原上田,子斲山下荒。六月禾未秀,官家已修倉。』又云:『鋤禾當日午,汗滴禾下土。誰念盤中餐,粒粒皆辛苦。』又云:『二月賣新絲,五月糶新谷。醫得眼前瘡,剜卻心頭肉。我願君王心,化為光明燭。不照綺羅筵,只照逃亡屋。』所謂言近意遠,合《三百篇》之旨也。」
  16. ^ 李紳任宰相時有〈條流僧尼敕〉,《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三
  17. ^ 宋高僧傳》卷11《唐揚州慧照寺崇演傳》
  18. ^ 《雲溪友議》卷上
前任:
崔珙
唐朝尚書右僕射
843年—844年
繼任:
杜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