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衛民 (1910年)
外觀
郭衛民(1910年—1953年),男,廣東香山人,中華民國時期廣東汪偽政權官員、將領。
生平
[編輯]郭衛民是廣東香山縣人,早年就讀廣東軍事政治學校、日本軍事體育學校並畢業。1934年回國,任廣東警官學校教官、分隊長。1938年冬參加汪精衛政權廣州市政府,任廣東軍警教練所所長。1940年4月任汪偽廣東省保安司令部少將參謀長。1941年夏任汪偽廣東省政府警務處長,兼廣州市警察局長。1943年4月,授陸軍少將參贊武官。1945年春任廣州警備司令部副司令[1]。
抗戰勝利後,同年九月[1]被國民政府逮捕入獄。在廣州軍事特派員陳策庇護下,案件移交廣東高等法院,獲得輕判,有期徒刑五年。1949年廣東戰役前夕,廣州監獄疏散,郭衛民前往香港[2]。或說在1945年時判處十五年徒刑,死於獄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