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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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令,或稱行酒令,最早是在酒宴中限制飲酒的規定。周代設有「立之監」、「佐主史」的令官,是酒令的執法者。但酒令後來卻成為酒酣耳熱時,朋友間喝酒時助興圖開心所玩的遊戲[1]

歷史[編輯]

世界各地也有形形色色的行酒令遊戲,西方學者將之追溯至公元前4至5世紀的古希臘中國古典籍亦不乏記載,《左傳》昭公十二年記載,晉昭公齊景公在宴會上「投壺賦詩」,投壺是酒令的一種,源於西周時期的射禮,此即酒令之先河。三國時,邯鄲淳寫有《投壺賦》:「絡繹聯翩,爰爰兔發,翻翻隼隼,不盈不縮,應壺順入」。《醉寫赤壁賦》楔子:「今無甚事,且回後堂中和夫人猜枚吃酒去也。」;《紅樓夢》第二三回:「低吟悄唱,拆字猜枚,無所不至,倒也十分快意。」

種類[編輯]

俞敦培《酒令叢鈔》把酒令分古令、雅令、通令、籌令四類。何權衡等編《古今酒令大觀》把酒令分為字詞令、詩語令、花鳥魚蟲令、骰令、拳令、通令、籌令七類。

參見[編輯]

參考[編輯]

  1. ^ 手寫板:猜枚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文匯報》200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