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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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觀案發生於洪武六年(1373年),明太祖朱元璋蘇州知府魏觀「濬河道」與「修府治」等事,更是為了報復詩人高啟等人,將他們處死

簡介[編輯]

洪武六年(1373年),蘇州知府魏觀將府衙修建在張士誠宮殿的遺址上,被御史張度污為「興滅王之基,開敗國之河」;魏觀被斬首,高啟曾為魏觀撰寫〈郡治上梁文〉,其中「龍盤虎踞」等句觸怒朱元璋,一併被腰斬金陵[1]王彝亦慘遭殺戮。同社人紛起為詩文悼之。

魏觀案是朱元璋對吳中地域猜忌的一次大爆發,更是朱元璋刻意打壓江南士大夫的表現。世人稱高啟有詩〈題宮女圖〉云:「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暗諷宮闈秘事,招來殺身之禍,純屬穿鑿附會。高啟早年赴京修《元史》,後辭官不就,堅決不與新王朝合作。洪武五年(1372年)三月,魏觀出任蘇州知府,高啟寧可游幕魏觀,亦不入朝廷徵聘。高啟、王彝二人在魏觀修府治、浚河道時,為其歌功頌德。高啟還為魏觀母親作《魏夫人宋氏墓志銘》,這些舉動難免有結黨營私的嫌疑。[2]朱元璋藉「魏觀案」慘殺高啟,目的在於警告江南士子,不合作的下場就是這樣,他說:「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寰中士夫不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誅其身而沒其家,不為之過。」[3]

注釋[編輯]

  1. ^ 《明史·高啟傳》描述:「啟嘗賦詩,有所諷刺,帝嗛之未發也。及歸,居青丘,授書自給。知府魏觀為移其家郡中,旦夕延見,甚歡。觀以改修府治,獲譴。帝見啟所見上梁文,因發怒,腰斬於市」。
  2. ^ 呂勉《槎軒集本傳》:「尋有張度御史來,微行廉其跡,以先生嘗為撰《上梁文》,王彝因浚河獲佳硯為作頌,並目為黨。」學者吳士勇認為:「魏觀案」並非因魏觀浚河道和修府治得罪吳帥所致,而是朱元璋藉機報復詩人高啟的幌子。
  3. ^ 吳晗:《朱元璋傳》,百花文藝出版社2000年版,第294~295頁。

參考書目[編輯]

  • 吳士勇:《「魏觀案」探析——兼論詩人高啟》,見《蘇州大學學報》2005年第4期。
  • 賈繼用:《再論高啟之死》,《溫州大學學報 2011年第3期。
  • 閔永軍、許建中:《明初徵辟制度與高啟之死》,《江蘇社會科學》201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