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14-1連續擊球比賽是撞球運動的其中一種玩法,在9號球和8號球興盛之前是常見的撞球比賽項目,在美國、歐洲、阿根廷和日本等地區非常流行。
14.1的比賽目標就是將子球一一打進袋,打進一顆球得一分,直到取得比賽規定分數即可獲勝。一般是以100分為目標,也就是至少須打進100顆球才能獲勝,而職業賽通常要求達到125分。選手必須指定目標球號和入袋袋口,目標球落袋的方式不限,只要落入指定的袋口即可。
雖然14.1在美國、歐洲、菲律賓、日本、香港 、中國大陸和台灣等地區相當的興盛,但在其他地方仍不為所知。
首局排球
[編輯]14.1首局中,必須將全部15顆子球排在三角框裡,最前端的子球中心落在腳點上。傳統的排法是將1號球排在球堆的右側角,15號則在左側角,剩下的球就任意排放,球與球之間必須緊密相連。然而,有些人認為擺放大花的球在球堆的最前端是種禮貌。
其他撞球的玩法在開球時都會盡量把球打散開,然而14.1比賽必須指定袋口,為避免給對手機會,所以開球時會盡量製造安全球,與司諾克撞球類似。
開球後,必須有子球落入指定的袋口,或至少兩顆子球碰到顆星邊(球檯邊框),否則視為犯規。首局開球犯規會以倒扣兩分做為處罰,之外,對手可選擇以球桌上的現狀繼續比賽或是請原方重新開球。
只有首局開球犯規才會倒扣兩分,其餘的犯規皆倒扣一分。連續三次犯規必須倒扣15分,然而15分不包含犯規本身的扣分,所以第一和第二次的犯規各扣一分,而第三次的犯規扣16分(犯規扣一分加上連續犯規扣15分)。
局間排球
[編輯]14.1的比賽通常必須達到15分以上的分數才能獲勝,因此需要進行多局才能分出勝負。若比賽進行到只剩下母球和一顆子球留在檯面上時,該局結束,並進行下一局。
局與局之間的排球方式與首局排球的方式有所不同。最後的母球和子球在排球區外時,如不影響排球,擺放其餘的14顆子球時,空出最前端的球位,而球堆的擺放位置以空缺的球位中心對應到腳點的位置為準。原檯面上的母球和子球位置不變,接著進行下一局。
14.1的名稱來自於局與局之間的排球方式(14顆重新排列的子球加上一顆留在原位且未重新排列的子球)。接著出杆
一局結束時,母球和子球停留的位置會影響到下局排球方式。說明如下:
(按:開球區指的是開球線(頭線)以後的區域。非粗體的部分為母球或子球改放的位置。)
最後子球 | 最後母球 | ||
---|---|---|---|
在排球區內 | 不在排球區內也不在頭點上 | 在頭點上 | |
在排球區內 | 子球:腳點 母球:開球區 |
子球:頭點 母球:原位置 |
子球:中點 母球:原位置 |
進袋 | 子球:腳點 母球:開球區 |
子球:腳點 母球:原位置 |
子球:腳點 母球:原位置 |
頭線之後 且不在頭點上 |
子球:原位置 母球:頭點 |
||
不在頭線之後 也不在排球區內 |
子球:原位置 母球:開球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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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頭點上 | 子球:原位置 母球:中點 |
參考文獻
[編輯]- 美國撞球協會14.1世界標準規則(英文)
- 中國撞球協會14-1連續擊球比賽規則(中文)
相關條目
[編輯]外部連結
[編輯]- 美國撞球協會14.1世界標準規則
- 〈誰毀了14.1?〉,R.A. Dyer,《撞球文摘》(網路版),200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