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重慶開縣特大井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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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二三」天然氣井噴事故是2003年12月23日晚22時,中石油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鑽探公司承鑽的位於重慶市開縣境內的羅家十六H高含硫高產天然氣水平井,在起鑽過程中發生天然氣井噴失控,從井內噴出的大量含有高濃度硫化氫的天然氣四處擴散,導致極其嚴重的生命財產損失。

法院一審刑事判決[編輯]

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004年7月14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一審判決書認定,井噴失控的直接原因是鑽具組合中去掉了回壓閥;事故擴大的直接原因是,未能及時決定並採取放噴管線點火措施,以致大量含有高濃度硫化氫的天然氣噴出擴散,造成事故擴大,導致243人硫化氫中毒死亡、兩千多人因硫化氫中毒住院治療、六萬五千人被緊急疏散安置、直接經濟損失達六千餘萬元人民幣的嚴重後果。[1]這是中國石油行業類似事故中死亡人數最多的一次。[2]

負責施工的鑽井隊隊長作為井隊井控工作第一責任人,對井噴失控和事故後果的擴大負有直接責任,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定向井服務中心工程師作為羅家十六H井現場技術組負責人,違規決定卸下鑽具組合上的回壓閥,對井噴失控負有直接責任,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鑽井隊技術員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現場搶險負責人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鑽井隊副司鑽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從事羅家十六H井錄井監測的工作人員判三緩四。

參考文獻[編輯]

  1. ^ 《开县井喷事故宣判》新华社2004年9月4日. [2017年3月3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1月16日). 
  2. ^ 图文:开县廖家正在安葬在井喷事故中死难的亲人. 新浪. 2005-08-19 [2020-12-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1-27).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