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軍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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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一章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我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的是「義務兵役制與志願兵役制」相結合的兵役制度。現在文中說法不準確。
  • 偏重中國方面,缺乏其他國家資料。建議重點介紹一些國家的兵役制度,如美國,瑞士,法國,以色列,阿拉伯國家等,還應包括非洲童軍問題。 -扶戎將軍張嶷 (留言) 2008年9月25日 (四) 16:5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