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討論並不充足、並無充分共識,此時關閉不妥,建議重開討論,謝謝。
位於使用者討論:蟲蟲飛的話題
外觀
一般afd有爭議性的存廢才會延長討論,這個不算有爭議性的存廢,因為已經有兩個頁面消歧義,沒有必要延長討論吧?而且afd和drv的操作是不同的,afd關閉後,一般不會更改結果,除非管理員發生嚴重的誤判,然後才會自行重開討論。drv一般結案後,有異議,經討論後,才會更改結果。
已經有兩個頁面消歧義:請注意這個標題是<u>帶括號</u>的(其中一個義項就是沒有括號的法保),實際上有效消歧義項只有一個,根本沒有必要創建消歧義頁。詳細請看我的提刪理由。雖然這不能說明問題,但只是順帶提醒您,一般這類消歧義頁是判定刪除。
您的理據我看了。我覺得消歧義最基本的作用是區分同名不同義的頁面。這個消歧義頁面上的頁面兩個詞都有「法保」這個詞,但意思不同,消歧義是須要的。存廢討論的討論我每天都看,看了兩年,有些管理員的標準更寛,兩個詞目,一藍一紅都會保留的,當然我不太認同這種判決。
您有好好看我說的話嗎?我認為您根本沒有理解我的意思。請注意這個頁面的名稱是<u>帶括號</u>法保 (消歧義),其中有一個義項就是不帶括號的法保。如果您一直持這樣的態度,我今後可能將很難在您面臨解任案時選擇信任你。
標題是「法保 (消歧義)」和「其中有一個義項就是不帶括號的法保」正是消歧義頁本來的作用,因為消歧義頁的作用是方便區分「同名不同義」的頁面,如果消歧頁上的頁面標題不是「法保」那還要消歧義嗎?
此外,刪除理由應該儘量符合WP:DP#REASON裏所提到的。
WP:DP中列出的刪除理由只是範例而已,從來就沒有應該儘量符合這些理由的說法。另外,我認為您從頭到尾就沒有看懂我的意思,我對此感到非常失望甚至生氣。您可以自己想一想,建立一個只有一個消歧義頁的消歧義頁。基於您完全無法理解我的意思,我只能將這個案子提交到WP:DRV處理。今後如果出現對您的解任案,我將會將您偏低的理解能力一併納入考慮範圍。
交去drv也好,因為afd依慣例很少管理員關閉後再重開,除非經drv。
沒有任何一條方針或者指引說存廢討論不能重新開啓。我還是想向您提出幾個月之前提出過的那個問題,承認自己做錯很難嗎?
WP:CLOSEAFD有這個規定,afd保留的頁面(非關注度),半年內不能再提刪,須經drv。
請不要曲解方針。重開討論只是讓您撤回自己此前的決定,然後重啓原位的討論,和再次提刪並沒有任何聯繫。我不希望將這個條目提報到WP:DRV,因為您重開討論就可以最方便地解決問題。但如果您堅持不這樣做也沒有關係,但您那樣做只會進一步降低我對您的評價。總之,請您仔細考慮此事。
WP:CLOSEAFD:其實有相關規定「一般情況下,存廢討論關閉後,如果有用戶對存廢討論的結果有異議,請前往存廢覆核請求,但針對一周內的非管理員提前關閉案例,用戶可以在提出合理意見後重新開啟討論,重開的討論則只能由管理員結案」
我看不出這條規則和您能不能重開討論有什麼關係(而且CLOSEAFD初始版本作者就是我)。
那個章節的標題是「重新開啟刪除討論」,討論的就是如何關閉討論。那個方針確實是您寫的,但後來經過我和sanmosa大幅修改了,所以和原意有些出入。
您要是能從這段話裡摳出「管理員原則上不能重開自己關閉的討論」或者類似的意思我也承認,但是我讀了幾遍您引用的這段話也想不到您轉發這一段想要表達什麼樣的意思。
沒事,說得不清楚的,可以再澄清,大家都在理性討論。
不評論。既然您不打算好好理解我的話,我想與您進行的任何交流都是沒有意義的。
您的意見我都看過了,也理解,如果還有甚麼可以賜教的,也歡迎您再提出。
再者,我還沒找到一個很好的理據要重開,貿然重開,社羣會覺得管理員很兒戲;而且您這樣公開要求重開,路過的用戶會覺得管理員互相附和,對管理員會不信任。
我從來沒有公開要求過您重開。至於您後續的惡意推定,我不予置評。雖然作為我的基本信念,我不會將任何與我有關的不當言論問題提報到有關頁面,但這不代表我對此毫不介意。希望您立即停止這種輕率的指控。
我看到您已經提報到drv,那個頁面就由其他管理員去處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