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だ*ぜ/維基論述/論無法達成共識的原因
本頁簡而言之:達成共識需要社群為了公利付出,也需要社群有良好的推廣與教育基礎,自身也需要對自己有自知之明。正所謂「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
中文維基媒體社群常常因無法達成共識,因而要求管理員作出決定。這無疑是違反了管理員的設立初衷。
社群無法真正達成共識,最主要可以分成三種情況:
- 議題的冷門性:由於議題過於冷門,至於無人討論。
- 議題的專業性:由於議題涉及專業知識,沒有人有相關知識,或者該人認為自己的知識不足以參與相關議題討論,所以導致無人討論。
- 議題的炙熱性:由於議題過於炙熱,意見紛出,無人退讓,以至於無法得出共識。
第一點與第二點看似相關,但其背後分析邏輯及處理方法截然不同,故分作二項。
議題的冷門性
[編輯]從第一點開始,如果一個議題過於冷門,就涉及了幾個可能成因:一、個體放棄了自己參與討論的權利;二、個體並未知悉有相關議題討論存在。因此可引伸出來兩類責任(responsibility;並非 duty,下方責任皆指此)。一是與議題有利益相關的人士有責任去關注,二是提出議題的人有責任去通知他知悉對相關議題興趣的人。當然,互助客棧的「互煮」之名,幾乎人盡皆知,也惹得一眾人士不願意去客棧發表自己的意見。但這不代表他們沒有責任去改變這種情況,也不代表他們沒有責任去表達自己的意見或異議。對於提案者而言,如果先前有相同或相關議題的討論串,那麼自然有責任應該去提及(ping)相關人士。誠然,人不可能去窮盡所有的相關人士、間接相關人士,這一責任也自然不會要求提案者如此行為。維基媒體對此則有佈告欄,去達成這一目的。
議題的專業性
[編輯]一般人對於涉及專業知識的議題有一種敬畏之心,這誠然是值得尊重的。這樣一個門檻可達至自然篩選濫竽充數者擾亂相關議題,但我們也應該鼓勵其他人發表他以行外人角度對於相關議題的擔憂。這些擔憂或許會提供行內人不同的角度觀看事物,也令行內人有些許責任去釋除他人不必要的憂慮。而對於胡言亂語者,則大可不必理會。而對於版權之類之議題,由於其介於維基百科自治與法律專業的獨特性,許多人避而遠之。其實如同前例,應以廣為教導版權知識(以前例則應廣為講解相關知識),積累足夠有基礎的人士,自然就會有足夠人士去討論共識。當然,相關人士如欲討論專業議題,則也有責任去查看先前已經訂定的相關政策,以積累知識,而並非一方獨意為之。而我們需要明確的事是,維基媒體社群並非討論法律制度或法律知識,也不應該提供法律意見,故大家應該關注的是在現有的法律政策和方針框架下,討論出共識,也不需要害怕自己的法律知識不夠厚實,但也當然不能不學無術地參與討論。
議題的炙熱性
[編輯]對於議題的炙熱性這一點,我們應該首先回顧回共識制的原型。共識制是基建於一個共同開發、共同協作的環境。在小組作業中,大家一致都希望共同得到好的結果,故在爭執不下時,大家會嘗試選出較為優良的方案,而另外一方也會為了共同利益而選擇遵從大家的選擇。即使小組作業中可能會出現「freerider」、莫不出聲的人,甚至好心辦壞事的人,但這不會妨礙為共同利益達成共識。此點也可對比上方的論述。因此,我們可以發現互助客棧並非單純是為了「達至更好的自由的百科全書」這一目的,而更多的是攜帶著不同的目的,懷揣著私利。對於這一點,除了期望上蒼,社群似乎並沒有任何其他機制可解決這一現象,甚是可悲。我們唯一可做的事就是教育與引導,但當然,這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