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圖書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vfd|首先感謝相關編者的貢獻,不過個人認為僅僅重複法律原文中本身的性質沒有意義,維基文庫已經起到了這個作用。|date=2022/05/05}}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法律,於2005年8月28日通過。主要針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任務[編輯]

法律的第一條明確規定了這條法規的任務,「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範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制定本法。」

目錄[編輯]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處罰的種類和適用

第三章 違法治安管理的行為和處罰

  • 第一節 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和處罰
  • 第二節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和處罰
  • 第三節 妨害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行為和處罰

第四節 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和處罰

第四章 處罰程序

  • 第一節 調查
  • 第二節 決定
  • 第三節 執行

第五章執法監督

第六章 附則[1]

{{wikisource|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參考資料[編輯]

Category:2005年法律

  1. ^ {{Cite web|title=國家法律法規資料庫|url=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MmM5MDlmZGQ2NzhiZjE3OTAxNjc4YmY3NDc4ZTA2OTU=%7Caccess-date=2022-02-04%7Cwork=flk.np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