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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消防救援總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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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2019年12月31日 |
國家/地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駐地/總部 | XXX |
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XXX人民政府(雙重領導) |
上級機構 | 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
領導 | |
總隊長 | XXX 高級指揮長 |
政治委員 | XXX 高級指揮長 |
XXX消防救援總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XXX的消防救援機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與XXX人民政府雙重領導,承擔XXX內的撲滅火災、搶險救援、消防監督等職責。
歷史沿革
[編輯]1965年1月15日,國防部、公安部、內務部、財政部、國家編委聯合發出《關於公安消防民警實行義務兵役制有關問題的聯合通告》,公安消防隊伍小隊長(班長)以下人員自當年5月1日起實行義務兵役制。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爆發,XXX一度處於癱瘓狀態。196X年X月,XXX實行軍事管制,消防處由軍代表接管。1973年10月15日,國務院、中央軍委印發《關於公安消防隊伍領導關係問題的通知》。1976年,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了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關於全國武裝民警工作會議情況的報告》,消防中隊幹部納入現役。
1982年6月19日,中共中央轉批公安部黨組《關於人民武裝警察管理體制問題的請示報告》,消防民警列入武警序列。1983年1月,啟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XXX總隊消防處名稱。
1988年10月,公安部發出《關於武警部隊授銜工作有關規定》,公安消防部隊實行警銜制。1989年10月,啟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XXX消防總隊名稱。
2018年3月,《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公布,公安消防部隊全部退出現役,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承擔滅火救援和其他應急救援工作,現役編制全部轉為行政編制。10月9日,公安消防部隊移交應急管理部交接儀式舉行[1]。機構改革後,該部更名為XXX消防總隊。2019年12月31日,XXX消防救援總隊正式掛牌,其下轄各消防救援支隊亦於同日舉行掛牌儀式。
職責
[編輯]根據《中央編辦關於印發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三定」規定和消防救援隊伍、森林消防隊伍總隊及以下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XXX消防救援總隊承擔下列職責:
- 承擔城鄉綜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負責指揮調度相關災害事故救援行動,承擔重要會議、大型活動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 承擔火災預防、消防監督執法以及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相關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推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 參與擬訂消防專項規劃,參與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 負責消防救援隊伍綜合性消防救援預案編制、戰術研究和執勤備戰、訓練演練等工作。
- 負責消防救援信息化和應急通信建設,承擔綜合性消防救援行動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 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指導社會消防力量建設。
- 負責消防應急救援專業隊伍規劃、建設與調度指揮,參與組織協調動員各類社會救援力量參加救援任務。
- 負責消防救援隊伍建設與管理。
- 完成應急管理部和所在省(區、市)黨委政府交辦的相關任務。
組織機構
[編輯]XXX消防救援總隊機關設有XX個業務處(室)和一個應急通信與車輛保障大隊,下轄XX個消防救援支隊。
機關內設機構
[編輯]- 滅火救援指揮部
- 指揮中心
- 作戰訓練處
- 特種災害救援處
- 信息通信處
- 政治部
- 機關黨委(組織教育處)
- 人事處
- 隊務處
- 辦公室
- 紀檢督察室(巡視工作辦公室)
- 審計室
- 防火監督處(重點保衛處)
- 法制與社會消防工作處
- 火調技術處
- 新聞宣傳處(全媒體工作中心)
- 後勤裝備處
- 財務處
- 應急通信與車輛勤務大隊
消防救援支隊
[編輯]XXX消防救援支隊下轄XX個消防救援支隊。
救援力量
[編輯]消防救援站
[編輯]XXX消防救援總隊下轄193個消防救援站
消防救援車輛
[編輯]XXX消防救援總隊共有1177輛執勤消防車。
消防人員
[編輯]根據《中央編辦關於印發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三定」規定和消防救援隊伍、森林消防隊伍總隊及以下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XXX消防救援總隊為X類總隊,編制總額XXXX名,其中幹部XXXX名、消防員XXXX名。XXXX政府另有政府合同制專職消防員XXXX人。
== 行動
歷任領導
[編輯]消防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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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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