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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優良條目/甘弼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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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弼仕爵士(1867年-1930年),英國殖民地官員、法官,1909年至1925年擔任香港最高法院副按察司,後於1925年至1929年間擔任馬來聯邦首席法官。他於香港歷任助理輔政司兼行政立法兩局秘書、田土法庭主席、巡理府等職位。其中田土法庭主席任內,甘弼仕協助土地劃界事宜以及負責統籌土地登記事宜,並通知村民申報土地擁有權。而於副按察司任內,他曾參與審理不同性質的案件,當中包括涉及決定是否剝奪律師執業資格的迪克森案、涉及引渡的洪兆麟案、李康美案以及數宗涉及《租金法案》的案件。而於馬來聯邦首席法官任內,甘弼仕亦有參與審理不同案件,案件涵蓋土地利益紛爭、行騙等類型,甚至涉及商人控告政府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