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優良條目/201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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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區是指履行1985年在盧森堡申根鎮簽署的《申根協議》的26個歐洲國家所組成的區域。對於國際旅行者而言,這一區域非常像一個單獨的國家,進出入這一區域需要經過邊境管制,而在該區域內的各個國家之間卻幾乎不存在邊境管制。申根區包含冰島列支敦斯登挪威瑞士這四個非歐盟國家和摩納哥聖馬利諾梵蒂岡這三個歐盟微型國家,雖然有非歐盟國家的存在,但1999年通過的《阿姆斯特丹條約》使《申根既有規範》正式成為了歐盟法律的一部分。除了愛爾蘭英國外,其餘的歐盟國家均被要求履行《申根既有規範》,但保加利亞羅馬尼亞賽普勒斯尚未履行該協議。目前申根區已包含超過4億的人口,面積達4,312,099平方公里。遵循《申根既有規範》有助於取消該區域內國家之間的邊境管制,同時加強與非成員國之間的外部邊境管制力度。申根協議包含了一系列涉及到臨時入境(包含申根簽證)、外部邊境管制的協調和跨國警務合作等的共同政策。根據不同國家的不同規定,在機場、酒店或者是警署可能需要護照或者認可的身份證明來完成身份檢查。同時,在申根國家之間偶爾也會執行常規邊境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