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2020年10月7日
外觀
1984年4月17日,倫敦警察廳女警員伊馮·弗萊切爾在聖詹姆士廣場被利比亞駐倫敦大使館內身份不明的人開槍打中腹部後傷重不治,年僅25歲。弗萊切爾當時獲派監控廣場上針對利比亞領導人穆安瑪爾·格達費的抗議示威,她的死亡導致大使館被包圍11天,最終館內所有人被驅逐出境,英國斷絕與利比亞的外交關係。1980至1984年,格達費多次下令殺死反對他統治的流亡人士,曼徹斯特和倫敦都發生針對利比亞政治異見者的爆炸和槍擊案,五名利比亞人因此被驅逐出英國。調查結論認為,她是「被利比亞人民辦事處二樓正面西側其中一扇窗戶打出的子彈殺害」。兩國斷交後,利比亞逮捕六位英國公民,其中四人經過九個月的囚禁後獲釋。1986年,部分受弗萊切爾案影響,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同意美國使用英國基地空襲利比亞。1999年兩國外交關係回暖後,利比亞政府發表聲明,承認槍殺女警,並願意支付賠償金。雖然掌握的證據已經足夠起訴其中一名同謀,但部分證據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不能呈庭,所以英國政府至今沒有正式起訴犯人,也沒有任何人因謀殺弗萊切爾獲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