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法官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重新導向自二级大法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法官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最高法官等級的法官。現行法官等級中可以被稱為大法官的等級有首席大法官、一級大法官和二級大法官。其中首席大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擔任。

法律規定

[編輯]

2019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二十六條和第二十七條規定,「法官等級分為十二級,依次為首席大法官、一級大法官、二級大法官、一級高級法官、二級高級法官、三級高級法官、四級高級法官、一級法官、二級法官、三級法官、四級法官、五級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為首席大法官」。

第二十八條規定,「法官的等級的確定,以法官所任職務、德才表現、業務水平、審判工作實績和工作年限為依據。」

第二十九條規定,「法官的等級編制、評定和晉升辦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現任大法官

[編輯]

截至2023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共有首席大法官1名,一級大法官1名,二級大法官41名[1]

首席大法官

[編輯]

一級大法官

[編輯]

二級大法官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大法官. 中國法院網. [2023-08-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11).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