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艇水球
外觀
(重新導向自皮划艇水球)
輕艇水球(英語:Canoe polo)是一項由兩隊對壘的球類運動,每隊派出五名球員作賽。用特定的輕艇在一指定的場地上比賽,以爭取在對方的球門入球為目標。每場比賽中,勝方為入球最多的一隊。
輕艇水球是一種揉合了水球、籃球、輕艇的水類運動。[原創研究?]
簡介
[編輯]比賽每隊5名球員,一般有室內標準泳池或20米乘40米的室外「球場」舉行。攔截對手時可以把對方的輕艇推翻,球員可以運球,但持球不得超過5秒;而槳不僅用來划船,還可以停球、運球和搶截球。
這項運動於1974年引入香港。
比賽場區
[編輯]- 比賽場區須為長方形,長度35米及闊度23米。比賽場區邊緣盡可能有最少一米闊無阻礙之池水圍繞。
- 全場水深最少應為90厘米及無水流。
- 場區上空須有最少3米的無阻空間,而上蓋不少於5米高。
- 場區兩邊須各有一條無阻礙通路供裁判使用。
球員人數
[編輯]- 任何一場比賽,每隊最多不得超過八名球員。而同一時間內,在場區內比賽的球員不得多於五名,而其他球員被視為後備。開賽時每隊必須有五名球員於己方底線上準備。在比賽途中,如某隊伍比賽球員縮減至兩名時,裁判應中止賽事及向賽事委員會報告,以決定執行何種適當行動。
球例
[編輯]入球
[編輯]整個水球必須穿過對方的龍門框平面,如龍門框並非穩固及搖擺,水球必須完全穿過龍門框。 如水球經守方或後備球員以槳從龍門框後將球擋出,亦當入球論。
球員覆舟
[編輯]任可球員一經覆舟及離開其艇隻,便不能繼續參與賽事;並須儘快攜同所有個人裝備離開場區。若因上述原因離場之球員欲重回場中比賽,必須符合進入比賽場區規例。任何人皆禁止進入比賽場區中協助覆舟球員,亦不可在協助該球員時妨礙裁判執法。比賽時,任何一隊若獲得外界的非法協助,或因外界協助而得以干擾對方,則由裁判酌情判決處罰。
防守
[編輯]最接近龍門框之下,並可用槳防守之球員被視為守門員。守門員的身軀必須面向比賽場區及保持在底線中央的一米範圍內。當多於一位防守球員於龍門框之下時,此時最直接接近龍門框之下之球員視為守門員。
處罰
[編輯]- 六米罰球(足球的12碼)
- 紅牌離場
- 黃牌離場兩分鐘
- 綠牌警告
- 全隊警告
世界運動會
[編輯]男子
[編輯]年 | 主辦城市 | 金牌 | 銀牌 | 銅牌 |
---|---|---|---|---|
2005 | 德國 杜伊斯堡 |
荷蘭 |
德國 |
英國 |
2009 | 中華台北 高雄市 |
法國 |
荷蘭 |
澳洲 |
2013 | 哥倫比亞 卡利 |
女子
[編輯]年 | 主辦城市 | 金牌 | 銀牌 | 銅牌 |
---|---|---|---|---|
2005 | 德國 杜伊斯堡 |
德國 |
英國 |
日本 |
2009 | 中華台北 高雄市 |
英國 |
德國 |
法國 |
2013 | 哥倫比亞 卡利 |
參考
[編輯]外部連結
[編輯]- Canoe Polo International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ICF Polo Committe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CanoePolo.com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a canoe polo forum
- CanoePolo.org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a wiki for canoe polo
- Clydes Polo Pag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long-lived popular website dealing with all aspects of International and UK canoe polo
- BCU Canoe Polo Committe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The British Canoe Union Canoe Polo Committee's website
- sportpicsuk.com polo picture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High Quality Photographs of Canoe Polo
- Enigma Association, Canoe Polo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