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市鎮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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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市鎮(英語:Borough),或稱自治城鎮、自治市、自治鎮,是英語圈國家常見行政區劃,特別是英國以及北美洲等國。
英語國家的自治市鎮
[編輯]自治市鎮(英語:Borough)在印歐語系(尤其使用拉丁字母的日耳曼語族、羅曼語族)是同源詞,原解作「堡地」。
- 英國:
- 在加拿大、澳大利亞和一些英帝國殖民地或已獨立的舊殖民地,「Borough」常用於地名。
- 在美國的一些州,自治市鎮具有和城市或市鎮(town or municipal)同等或相似的地位,擁有自己的政府機關和執法機構(在美國大部分州,最低一級的鎮區(township)和無建制地區(unorganized area)屬於縣政府直接管理的地區,城市、市鎮有自己的行政建制)。一些自治市鎮雖然已經升格為城市,但仍然保留了自治市鎮的稱號,不過被簡化為Boro,比如北卡羅來納州的格林斯博羅(Greensboro, NC)。
馬來西亞
[編輯]在馬來西亞,自治市即為市政廳或市政局。
參考文獻
[編輯]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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