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秀法
外观
思秀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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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卯君主 | |
統治 | 1377年-1378年 |
繼任 | 思戛法 |
逝世 | 1378年 孟卯 |
子嗣 | 思瓦法疑、思的法疑 |
思秀法(傣那语:ᥔᥫᥴ ᥔᥤᥝᥱ ᥜᥣᥳ,Hso Siu Hpa;—1378年),又作思洪法(傣那语:ᥔᥫᥴ ᥞᥨᥛᥱ ᥜᥣᥳ,Hso Hom Hpa)[1][2]:60[3],缅甸史籍《兴威编年史》和中国史籍《百夷传》作台扁[註 1](Tai Pem)[4][5],《滇考》作台遍[6]。孟卯君主,思可法长孙、思并法之子,思氏王朝第三代君主(另说第四代)。
生平
[编辑]1377年,思并法去世,孟卯王位由思并法之子思秀法继承。思秀法在执政期内不得民心,遭百姓官员咒骂[2]:60。1378年,思秀法的叔父思戛法一怒之下杀死思秀法,篡夺孟卯君位[5]。
其它记载
[编辑]《嘿勐咕勐》记载,思并法去世后,王位本来将由长子思秀法继承,但是被叔父思戛法篡位,思秀法流亡缅甸。思戛法统治残暴,在位八个月暴卒,孟卯大臣迎接思秀法回国继承王位,思秀法去世于1384年,其子思瓦法继承王位[7]:88-89。
《兴威编年史》记载,思秀法是一个暴君,因残暴统治而被人民所杀,随后一段时间孟卯由大臣管理,直到大臣前往中国永昌府找回思可法之子思伦法[4]。
《孟定土司源流》和《麓川思氏谱牒》记载,思秀法继位后,认为达本城(思可法建立的都城)地方狭小,于是率领臣民前往“勐谢”开辟新都城,“勐谢”疑为今腾冲一带。思秀法在位16年或17年后去世,其子思的法继承王位[3][1]。
英国学者内伊·埃里亚斯根据印度阿萨姆和缅甸的文献整理出《上缅甸和云南西部掸族历史概述》一书,当中记载思秀法(Tai-Peng,即台扁)于1282年继位,在位3年。书中还记载台扁又名召坎法(Chau-Kam-pha)[8]:27。
注释
[编辑]- ^ 《兴威编年史》全称作混台扁法,Hkun Tai Pem Hpa。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方国瑜. 麓川思氏谱牒笺证. 方国瑜文集 第三辑. 昆明: 云南教育出版社. 2001: 532-559. ISBN 7-5415-1942-1.
- ^ 2.0 2.1 宋子皋 著; 刀永明 薛贤 译注. 勐勐土司世系. 昆明: 云南民族出版社. 1990. ISBN 7-5367-0335-X.
- ^ 3.0 3.1 英达片 著; 杨铸 翻译整理. 孟定土司源流. 中国云南耿马傣文古籍编目. 昆明: 云南民族出版社. 2005: 587–596. ISBN 7-5367-3289-9.
- ^ 4.0 4.1 Sir James George Scott. Hsenwi State Chronicle. The Guardian (Online Burma/Myanmar Library). 1967 [2020-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14).
- ^ 5.0 5.1 钱古训. 百夷传. 维基文库 (中文).
思可发死,子昭并发立。八年,传其子台扁。年,台扁从父昭肖发杀之而自立,期年,盗杀昭肖发,众立其弟思瓦发。
- ^ 冯甦. 滇考.
思可法死,其子昭并嗣立为宣抚,八年,传子台遍。一年,而昭并之弟昭省杀台遍而自立。
- ^ 龚肃政 译; 杨永生 注. 勐果占璧及勐卯古代诸王史. 昆明: 云南民族出版社. 1988. ISBN 7-5367-0352-X.
- ^ N. Elias. Introductory Sketch of the History of the Shans in Upper Burma and Western Yunnan. Calcutta: Foreign Department Press. 1876.
前任: 一说思并法 一说思戛法 |
孟卯君主 1369年-1377年 |
繼任: 一说思戛法 一说思瓦法 一说思的法 一说思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