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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多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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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多遜(934年—985年),懷州河内县(今河南省沁阳市)人,祖籍范阳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出自范阳卢氏北祖第四房,北魏济州刺史卢尚之十四代孙[1]

博涉经史,聪明强记。五代後周顯德初年進士。北宋開寶元年冬,充翰林學士,奉敕与尚药奉御刘翰等纂修《开宝本草》。太平興國初,拜中書侍郎、平章事,後任兵部尚書。

太平興國六年(981年),盧多遜告發趙普當初不想立宋太宗,宋太宗因此疏遠了趙普。太平興國七年(982年)宰相趙普告發盧多遜與秦王赵廷美暗通,图谋不轨。初判死刑。後念其久事朝廷,下诏夺官,全家发配崖州(今海南島三亞崖城鎮)。詔書規定:“縱更大赦,不在量移之限。”即遇赦不赦。多逊至崖州,谢恩表曰:“流星已远,拱北极巳不由;海日悬空,望长安而不见。”常年住水南村(崖城鎮水南村),多賦詩譽水南村。雍熙二年(985年)卒于崖州水南村寓所。天圣十年(1032年)十月,特赠秘书省少监。景佑三年(1036年)三月,诏還懷州所沒田宅。四年(1037年)四月,贈工部尚書。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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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宋史/卷264》,出自脱脱宋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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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罗火金 张长杰, 《唐代至后梁时期卢真启墓志考》, 《中原文物》 (第01期), 2010年, (第01期): 66–71 [2021-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