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和,元朝婺州浦江县人,鄭文嗣的从弟。
郑大和主家事,治家严而有恩,家中严肃如公府,子弟有过,即使头发花白也被鞭打。每逢年节,郑大和坐堂上,子侄们衣冠整齐,雁行立在左墙下,按顺序进来拜跪奉觞上寿,完毕后,严肃地拱手从右而出,队列整齐。见者叹道有三代遗风。情况上报,朝廷免除其家徭役。郑大和为人方正,不奉佛教、道教,冠礼、婚礼、丧葬,按朱熹《家礼》执行。丧亲,三年不吃酒肉,子孙也学得非常孝谨。即使当官,也不敢一毫有违家法。妇女从事女工,不干预家政。宗族里闾都以恩相待。家中养着两匹马,一匹出去,一匹为之不食,人们以为是孝义所感。著有《家范》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