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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徐显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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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人权斗士,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徐显明教授2005年参加世界法律大会时提出,和谐权是超越前三代人权(自由权、生存权、发展权)的第四种人权”。这一“熠熠生辉”的论断,使中国人一下子超越了法国大革命,超越了各国近代以来的各种民权运动、民族觉醒,让中国人一下子就享受到第四代人权,而西方人还在第一代人权中挣扎。”这一段文字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讽刺的意味,未做到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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