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廣州市一家中級人民法院,為廣州市的審判機關,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1]。法院成立於1949年11月,最初名為廣州市人民法院。1954年9月後更名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