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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聚會/2008年澳門第三次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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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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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次會議記錄,應於每月最後的週末開會,具體日期、時間、地點待定。根據澳門法律,會議應有八日通知期。—2008,重新出發! (留言) 2008年4月18日 (五) 17:10 (UTC)[回复]

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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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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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pan浩亡心台 2008年4月24日 (四) 16:07 (UTC)[回复]
  2. ,只是8點前要走人。—2008,重新出發! (留言) 2008年4月24日 (四) 16:14 (UTC)[回复]

其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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