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清漪園事務大臣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管理清漪園事務大臣,又稱總理清漪園園務大臣管理三山事務大臣,為清朝總領管理清漪園頤和園兼領靜明園靜宜園事務職官,員額不限,由皇帝於王公大臣中特簡充任。

建置[编辑]

清朝皇室於北京郊區甕山玉泉山香山三處建有行宮

  • 甕山:乾隆十五年(1750年)改名萬壽山、建行宮,次年命名「清漪園」;
  • 玉泉山:康熙十九年(1680年)建行宮、命名澄心園,三十一年(1692年)改名「靜明園」;
  • 香山:康熙十六年(1677年)建行宮,乾隆十二年改名「靜宜園」;

三處行宮各設員外郎苑丞、總領等官員管理,合稱為「三山」。乾隆十六年(1751年),設置大臣不定員,總理三山各園門禁、修繕事務,即管理清漪園事務大臣管理三山事務大臣。因兼領靜明園、靜宜園事務,又全稱管理清漪園、靜明園、靜宜園事務大臣光緒十四年(1888年)清漪園改名頤和園,改稱管理頤和園事務大臣,權責不變。 [1] [2]

参考文献[编辑]

  1. ^ 俞鹿年編,《中國官制大辭典》(香港:中華書局,2020年8月),上冊,頁132。
  2. ^ 清史稿》,卷一百十八,志九十三,職官五,內務府頤和園、靜明園、靜宜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