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稿:孙任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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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任泽案是一个发生在中国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的一起因刑讯逼供导致的死亡案件。该案涉及多名公安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孙任泽进行非法刑讯逼供,最终导致孙任泽死亡。


概述[编辑]

孙任泽案是发生在中国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的一起因刑讯逼供导致的死亡案件。该案涉及多名公安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孙任泽进行非法刑讯逼供,最终导致孙任泽死亡。此案在中国引起了广泛关注,特别是在法律界和人权领域。

背景[编辑]

孙任泽,男,生于1987年左右,家住新疆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2018年3月27日,孙任泽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并被羁押在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看守所。

案件经过[编辑]

刑讯逼供[编辑]

2018年9月27日凌晨,经过长达七个小时的审讯后,孙任泽在霍城县看守所昏迷,随后被转移到多家医院ICU进行抢救。11月9日,孙任泽未能恢复意识,最终不治身亡,享年31岁。

警方最初声称孙任泽是在审讯中要求喝水被呛导致昏迷,但后来的调查显示,孙任泽在看守所内遭受了包括捆绑、悬吊、殴打、浇水等暴力行为。

家属追求真相[编辑]

孙任泽的母亲任亭亭在得知儿子的死讯后,开始四处奔走,追求案件的真相。在经历了长达五年的调查和诉讼后,案件终于有了重大进展。

审判[编辑]

2023年11月6日,伊犁州奎屯市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判,认定八名被告人犯有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3年至13年有期徒刑。涉案的公安人员包括白震华、何德富、吴学民、刘献永、师东华、靳博文、崔亮、朱生德等。这些人员在一起围绕恶势力专案办案中,实施了捆绑、悬吊、殴打、浇水等暴力行为,致使被害人孙任泽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作为从警多年的公安干警,应当能够预见行刑逼供可能导致的后果,但为了获取证据,刑讯逼供,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刑法》故意伤害罪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故意伤害罪。

家属诉求[编辑]

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孙任泽的母亲任亭亭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社会压力,她始终坚持寻求真相,并要求司法公正。任亭亭在法庭上面对被告人时表示,“杀人犯,我不会原谅你们”。

社会反响[编辑]

孙任泽案在中国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尤其是在法律界和人权领域。该案件被视为刑讯逼供和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引发了对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和人权状况的深入讨论。



參考資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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