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奥利弗·克伦威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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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和评价难道不应该分开吗?[编辑]

这是我当时的[1] 版本;这是目前的[2] 版本。可以看到,目前的版本分为五个自然段:第二段突然说到新模范军和克伦威尔的任职,第三段则是先说他的出身然后直接作政治评价,第四段又是详细履历,第五段是唯一自然的一段文字(都是评价)。你觉得这样好吗?-- SzMithrandir 于 2014年5月25日 (日) 17:49‎

注意这不是正文,只是引言,引言是对人物的概括描述,包括生平、评价等等,不要将引言拆分当作扩充,有兴趣可以在正文撰写这些方面的内容。Gz deleted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13:40 (UTC)[回复]

@Gz deleted

引言也不应该这样混在一起啊,我当时(以及现在)读上去感到很不清晰。我把内容塞到正文里,主要是想方便之后的扩充;先有轮廓,再有骨架,最后填肉。
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个只有引言的条目,和一个相同长度但是用正文写的条目,哪个阅读起来更清晰呢?至少是一样的吧?
如另有考虑,请阁下不必讳言。-- SzMithrandir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17:26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奥利弗·克伦威尔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8月13日 (日) 17:29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奥利弗·克伦威尔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9月18日 (一) 19:46 (UTC)[回复]

英國國王 所有的財產 / 查理和查爾斯譯名[编辑]

想詢問各位維基人 我在前幾日看1701嗣位法時註意到 查理一世/二世 的文章標題 被更名成查 爾斯一世/二世 之前歷史課本都是使用查理 想詢問各位維基人 是該以哪個譯名為主

例外想詢問維基人 目前有部份英國國王所有的財產尚未更新擁有者 我在編輯時 在想是否需要比照英國軍隊的效忠於 不再標具體人名 而是標示英國君主為擁有者 之後君主換人時 就不用再特別修改 方便之後的維護 我參考了英維的標示為 King Charles III in right of the Crown 所以想說是否能把擁有者統一修改為英國君主

--61.216.108.177留言2022年12月21日 (三) 02:33 (UTC)[回复]

Talk:查理一世 (英格蘭)。一世/二世条目更名缺乏共识,被改回查理。各条目内近期变动似乎为部分用户的决断,未见讨论。--YFdyh000留言2022年12月21日 (三) 03:35 (UTC)[回复]
在奧立佛·克倫威文章章 我想先改回查理一世/二世 但被回退為查爾斯一世/二世--61.216.108.177留言2022年12月21日 (三) 05:49 (UTC)[回复]
我暫時保留先前編輯留下的用語切換 待有共識時直接調整切換裡的譯名--61.216.108.177留言2022年12月21日 (三) 05:59 (UTC)[回复]
各项已回退。改回时加上编辑摘要能减少误判。完全相同的用语转换无意义。--YFdyh000留言2022年12月21日 (三) 06:01 (UTC)[回复]
我理解了 話說要如何提出討論 我認為譯名一事須要先確認 提供一個標準 我也認為能在一世/二世的文章內加註上例一個譯名--61.216.108.177留言2022年12月21日 (三) 06:05 (UTC)[回复]
在中文語境下,查理一世及二世用「查理」是歷史習慣,查爾斯三世用「查爾斯」則是當代習慣。將兩者互相替換是不合適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2月21日 (三) 06:10 (UTC)[回复]
我同意你的想法 我的想法是 「查理一世」和「查理二世」用「查理」,「查爾斯三世」用「查爾斯」 也能比照查爾斯三世那樣為一世/二世加上例一個譯名--61.216.108.177留言2022年12月21日 (三) 06:1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