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栋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周家栋(16世纪—17世纪),隆之鹤阳湖广黄州府黄安县太平里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周家栋是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举人,次年(1589年)联捷进士,获授临海知县,免除当地徭役和建筑湖堤,人民都感怀其惠。之后他升任御史巡盐两浙,居民连续数百里欢送他:“他是我以前的父母官啊。”当初朝廷下令采矿,黄安有金场河,在贪官妄指下满街都是罪犯,他上陈奏罢此事,乡人都感激他,在两地都入祀名宦和乡贤祠[1]

引用[编辑]

  1. ^ 1.0 1.1 道光《黄安县志·卷八·人物志》:周家栋,字隆之,号鹤阳,太平里人,万历戊子己丑联捷南宫,授临海令,清理徭役,民怀其惠,筑湖堤尤利及永久;寻擢御史巡盐两浙,老穉数百里遮道欢呼曰:“此我曩时父母也。”卒祀名宦。初采矿命下,安邑有金场河,奸胥妄指以累,平民桁杨桎梏相望于道,公力为奏罢,乡人德之,亦祀乡贤。

参考文献[编辑]

  • 道光《黄安县志》·卷八·人物志
官衔
前任:
周孔教
明朝临海县知县
1589年-1594年
继任:
程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