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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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于民国88年12月15日由总统公布,民国89年3月成立档案管理局筹备处[编辑]

民国90年11月23日档案管理局正式成立,档案法及其相关子法并自民国9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档案管理局为我国之档案中央主管机关,主要掌理档案法规之研修、档案管理政策的研拟、 档案管理制度之推动、机关档案管理作业的辅导与评鉴、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及负责国家档案的 征集、移转以及提供国家档案开放应用服务。 服务于该局已8年余之同仁。资料来源: 档案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