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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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兰,生卒不详,清朝初期官员。

顺治三年(1646年),登进士。累官山东东昌府知府。顺治十三年三月,改任陕西按察使司副使,驿传兵备道[1]。顺治十六年五月,升任通政使司右通政[2]。顺治十七年正月,转为左通政[3]。同年三月,致仕[4]

参考[编辑]

  1. ^ 《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一百五):顺治十三年十二月:○甲午。升正黄旗汉军甲喇章京周继新、为本旗梅勒章京。○增设理藩院副理事官、及笔帖式、每旗各一员。○调工部左侍郎朱鼎延、为吏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升宗人府府丞孙肇兴、为工部右侍郎。○陞福建驿传道副使崔起鹏、为河南布政使司政、分守河南道。保定府知府王孙蔚、为山东按察使司副使、分巡青州兵备道。东昌府知府刘士兰、为陕西按察使司副使、驿传兵备道。工部郎中刘澍、为江南按察使司佥事、安庐道。补原任山西督粮道 政孙登第为本省分守冀宁道。浙江绍台道佥事黄鼎象、为陕西按察使司佥事、分巡关西道。降山西右布政使董应征、为陕西按察使司佥事、分巡陇西道。
  2. ^ 《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六):顺治十六年五月至六月/五月 ○壬午。转右通政李敬、为左通政。升陕西驿传道副使刘士兰、为通政使司右通政。
  3. ^ 《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一):顺治十七年正月○壬午。转通政使司右通政刘士兰、为左通政。升山西河东道政王天眷、为通政使司右通政。陕西河东兵粮道佥事季昌龄、为光禄寺少卿。
  4. ^ 《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三):顺治十七年三月己未。吏部等衙门、奉 上谕甄别。四品以下京官、列名奏上。得上日、阴应节、发江南科场奸弊。仍著留任。刘士兰、王启祚、刘曰义、俱著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