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感
李善感(1615年4月20日—1650年),字印秀,河南开封府祥符县籍,太康县人[1],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李善感年轻时博学擅长诗赋,但一直只是诸生,到顺治二年(1645年)中举人,三年(1646年)联捷进士[2],获授平山知县,得知教谕王某父母去世但久久未能回乡,他就资助对方回乡,并为其营办丧事,调任醴陵知县,在考察时去世,著有《四书要旨》、《继述堂诗》在家[1]。
家族[编辑]
曾祖李锐,儒官;祖父李都,寿官;父李丛[2]。
引用[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顺治三年丙戌科进士三代履历》
- 民国《太康县志》·卷十·人物传下
官衔 | ||
---|---|---|
前任: 裴承荣 |
清朝平山县知县 1646年—1647年 |
继任: 李荣 |
前任: 蒋德秀 |
清朝醴陵县知县 1647年—1650年 |
继任: 罗其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