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励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金励(?—?),号霜镡,河南开封府陈州西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初授太原县知县,二十七年调阳曲县,迁南京行人司副,历户部员外、郎中,出为宁国知府,擢湖广徽宁道副使,三十八年改江西副使,养亲回籍。四十三年起山东东昌道副使,升参政。四十六年京察为南京科道纠劾去职[1]。敭历所至,慎己爱民,皆有声。创书院,延名儒,讨论圣贤宗旨,有《风行芳规》、《明手斧锄》、《吾庐放言》、《秋浦得益录》等书[2]

参考资料[编辑]

  1. ^ 万历四十六年十二月,是年南京科道纠劾方面:陈禹谟、韩仲雍、宋祖腾、金励、潘之祥、赵祖荫、金锡、吴维东、贾熙绩、刘昶、朱正色、冉德升、罗之鼎、龙国禄、黄文炳、曾应棨、陈其猷、金良范、高金、李楼凤、柯维蓁、矫九皋、程应龙、萧以裕、高桂、唐玉。
  2. ^ 《西华县志》
官衔
前任:
徐守谦
明朝阳曲县知县
万历二十七年-二十九年
继任:
骆任重
前任:
史起钦
明朝宁国府知府
1607年-1610年
继任:
马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