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IamNoty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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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2月6日 (日) 09:01 (UTC)[回复]

问好[编辑]

兄台看起来也很喜爱先秦史,不过您在撰写条目的时候应该专项有专门内容,比如关于姓氏的知识,写在单个人物里就有点怪,不妨写在姓氏相关的条目中。另,管氏非“以故国为氏”,管氏出自周穆王,此杜预明言,与管叔鲜无关。最后,想请问台湾有关于秦始皇姓氏的考证文章吗?大陆相关内容几乎不存,一味沿用嬴政或嬴姓赵氏显然是不对路的。—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12月2日 (四) 11:04 (UTC)[回复]

王引之《经义述闻》卷22 “施,读为拕,《说文》‘拕,曳也’。《庄子·秋水》:‘此龟者宁其死为留骨而贵乎?宁其身而曳尾于涂中乎?’曳尾之义,故名尾字拕。” 如上可参。
  • 施氏如何来的可写入施氏,分门别类。至于韦昭《国语注》为何将施伯视为施父之子,其实很简单,施父是字,没有人可以以自己的字别族立氏,以字为氏一般都是以王父(祖父)字,也有以父字。
  • 至于秦始皇的内容,可能您没有理解我的意思,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是维基百科三项核心方针之一,我们撰写条目需要的是他人的研究成果,所以我就是想问台湾有没有秦始皇姓氏这方面的论文或报章内容。—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12月3日 (五) 04:39 (UTC)[回复]
桓公二年的“立华氏也”杨伯峻明确指出是追书之辞,因为华氏这时候还没有立,杨伯峻的《白话左传》把这一句翻译为“建立华氏政权”。你对施伯的解释有一定道理,但是维基百科不接受原创研究,除非有相关可靠来源质疑韦昭注。—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12月6日 (一) 08:41 (UTC)[回复]
烦请阅读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施父为施伯子这是韦昭明确提出了的,如果你找得到与之相背的“可靠来源”,自然可以列出,如果这只是你个人意见,很遗憾这是不行的。—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12月7日 (二) 03:03 (UTC)[回复]

邀请您参与条目质量提升活动[编辑]

IamNotyet您好:
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数量及品质,条目质量提升计画已经重新启动并已大幅改版,成为多元化型态子计画方式展开,相信您的支持,将有可能会成为维基成长的重要助益,若您对于一些条目品质现况感到不满,或者对于某些主题条目需要关注提升,竭诚欢迎您参与子计画之协作条目,或者至计画发起处 发起子计画。若您支持该计画请先至此 签名,或至讨论页提出一些建议或问题。总之,这是可自由发起条目补强协作的相关平台,欢迎任何人(包含IP用户)在该计画提出协作请求或者帮忙协作,这比起在一两个同好之间对话或条目讨论页互动性更佳。

根据过去经验,计画的成败关键在于消息是否散布开来,请将此消息继续推介给你您认识的维基人,若要发邀请函,可以使用以下代码:{{subst:QA/邀請}}张贴在对方的对话页中,感谢您的义举。
邀请人:RekishiEJ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12:58 (UTC)[回复]

目前票选中的主题;武侠小说提升计划 - 人文提升计画 - 新闻相关 -南极地理条目提升计划 -飓风主题计划 -哈利波特条目提升计划
目前进行中的主题:

更多候选主题




目前该页面仍有若干重要、篇幅不长但语文版本数目过少(少于十个)的候选只有提名人投票或反对票占总票数三分之一以上,如en:United States Holocaust Memorial Museum Shootingen:List of recess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en:Kurganmashzavoden:Green Scareen:Michael Pollanen:Mamoru Miyanoen:Unfinished worken:Darwin–Wedgwood familyen:Theodore Roosevelt Associationen:C99,希望你能参与TOTW候选投票,毕竟先前已经有一些这类的候选落选(如en:Fear of youthen:Fear of crimeen:British comicsen:United States of Africaen:Artistic licenseen:Customer experienceen:List of deadly fungien:Genna crime familyen:Go Ask Aliceen:Four Freedoms (Norman Rockwell)en:Sino-Albanian spliten:Physics and Star Warsen:CD-Texten:LGBT tourismen:Smart poweren:Second Superpoweren:Nomenclature codesen:Basketball (ball)en:Kick-Ass (comics)en:WoWWikien:Asian Centuryen:Lucifer Chuen:Image stitchingen:Google Chrome Frameen:Cloud gaming等),我并不希望类似案例重演。--RekishiEJ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12:58 (UTC)[回复]

请勿打编辑战[编辑]

我的理由在编辑摘要和讨论页列出了。另24小时之内超过三次回退他人编辑是违反维基方针的,详参Wikipedia:3RR。—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12月9日 (四) 05:10 (UTC)[回复]

我的理由也在讨论页中提出过了,而且我并没有在“24小时之内超过三次回退他人编辑”。第一,我是增加认为必要的字句,并非退回,而其他的次数是对自己的编辑做修改;第二,是先生多次“取消”在下的编辑,因此“退回它人编辑”的并非在下,而是先生;第三,在下一直力主持平,将自己的意见保留在讨论页内已是对先生做法的让步。但是对先生一直坚信的“施父名尾”跟“施父与施伯不是同一人”两说,仍未被说服,所以才对条目做最小程度的修改。我并没有直接在条目中主张“施父不一定名叫尾”跟“施父与施伯可能为同一人”,而是将条目的说法改为“有人这么说”这种较不那么笃定的说法而已,因为先生提出的论据,只有韦昭跟王引之的说法,而两种说法都是依《世本》为说,以韦昭与王引之互证,无异以水济水,证明不了什么,说起来证据力跟在下的推论也是不相上下的。既然彼此无法说服彼此,就求一个中点,我不会硬把我的主张塞进条目中,而是把它放进讨论页里;而我也并不强硬否定先生的说法,只是不置可否,同意“有此一说”而已,因此在下也不懂先生为什么一直对在下的意见有这么强烈的意见,在下有说先生的意见一定错吗?只是未能被先生说服而已。至于说在下打“编辑战”,更是冤哉枉也,就那么几个字眼,先生的意见并未被否定,只是将先生的“笃定如此”改为“不置可否”,就说在下打编辑战?维基是先生一人的维基吗?其实我们都只是“个人的意见”而已,没必要好像自己才代表学术的样子。在下并不这样想,先生应该也不是这样想。非也 (留言) 2010年12月9日 (四) 18:32 (UTC)[回复]

你怎么还没弄明白?我认为“施父是施伯父亲”是可靠来源,这个来源就是韦昭《国语注》,而你认为两者是一人不是可靠来源,纯粹是你自己的原创研究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维基百科并不是发表原创观念的地方:维基百科的所有内容都应由已发表的可靠来源支持。,你要坚持施父是施伯,可以,请去找一篇论文或者书籍做可靠来源,你自己写一本都行。在此之前,你加入的都是原创研究。—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12月10日 (五) 00:33 (UTC)[回复]
自阅维基百科:回退,不解释了。——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12月10日 (五) 00:33 (UTC)[回复]

正如先生认为我的意见是“我认为”,我也觉得先生的意见是先生的“我认为”。先生举韦昭《国语注》、王引之《述闻》,我也举了《左传》、〈檀弓〉、《国策》来质疑,认真说起来我的举证还更为丰富,而且先生也不得不承认“有其道理”。何解我的是“原创研究”,先生的就不是?还是说举证贫弱、人云亦云,就是维基要的、或先生认为维基要的“非原创研究”?您觉得我的意见需要再举证已有的研究成果来证明,而“施伯是施父的儿子”及“施父名尾”这两件事难道就有专门的研究成果已经得到证明?搜寻得到的资料都几乎是直接引用《世本》的说法,根本谈不上“研究成果”吧,因为除了《世本》目前也找不到更早而(相对上)更可靠的资料,所以在这里《世本》的说法都只是“引用资料”,而不是“研究对象”。引用是因为“没有其他资料”,而不代表它是“对的”。那么所谓的“非原创研究”在这里也根本成为空谈,至少是不适用于被在下质疑的这两件事上。先生要以“现有的研究成果”来要求在下证明在下的质疑,那么先生是否也该举出“现有的研究成果”来说服在下,不是一直拿资料来压在下,要资料,在下引用的比先生还要多,要是先生找出关于施父跟施伯这两条(姓名、父子关系”的研究成果来说服在下,在下也没有理由坚持己见,否则依现在的情况来说,只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非也 (留言) 2010年12月10日 (五) 03:15 (UTC)[回复]

一堆废话,韦昭国语注明确说了施伯就是施父之子,《左传》、〈檀弓〉、《国策》哪一个说了两者是一人,有吗?还不是你自己研究出来的。韦昭国语注就是研究成果而你没有“可靠来源”给出证据证明“两者就是一个人”。这就是为什么你是原创研究而我不是。维基百科从来不在乎对错,只讲究有本可依,有凭而据。维基百科:可供查证维基百科内容的门槛,是可供查证,而非真实正确你凭什么认为你的所认为的正确要被大家接受?我不想多说了,你已触犯3RR,我只好找管理员处理。另请不要把回复自己的写在自己的对话页面。—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0年12月10日 (五) 04: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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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冷静,在讨论未有结果前请不要贸然回退--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12月10日 (五) 06:17 (UTC)[回复]

原来真的是废话一堆,一句“维基百科从来不在乎对错”就行了,我了解了。就算我说的是对的,只要说我的袜子不合格就足以说明一切了。我也不会再多说什么,您高兴就好。非也 (留言) 2010年12月12日 (日) 07:1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