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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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實,號太華山東登州府黃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編輯]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山東鄉試舉人,痛惜痛弟廩生茂實讀書成疾卒,已含纊,尤抱持不舍,家人拽開,竟致過哀傷背。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膺鄒太史識拔,薦讀中書舍人,聞母疾,不就館試。官刑部主事,平反著聲。推調銓曹,恥循頂首陋規,曰:我不以錢易官做。出為四川漢中府知府,恤民鋤強,尤加惠士類,多曲成汲引於八股,帖括中能識某某貴賤壽夭。節省驛棧及茶課諸費數千金,作正項以減民派。修冷水河成堰,灌田萬二千奇,漢中人感立生祠,太史黃輝撰《阜閏堰碑銘》於側。晉西寧道副使[1],厲兵清餉,議修三角城,恢復疆土三百里。出剿巨寇,斬首百三十六級,獻俘告廟[2]。因抑勢弁擾民,忤按察使,引疾拂袖,囊止圖書數卷。歸休於城隅東園,匾其軒曰「獨醒」,不接官長,不投刺牘,不置媵妾,不營子母。濟眾贍族,服食布蔬。一言一動,爲人所取法。每厭浮靡,以古今清介之品自期。事關公誼者,倡議敢言。善古文,著有《一經堂》、《廣愛録》諸書。熹宗御極,詔復原官,先以物故,輿論歸里[3]

家族[編輯]

李凌雲

參考資料[編輯]

  1. ^ 萬曆二十九年六月丁卯朔,升漢中府知府李有實為陝西副使,撫治西寧番夷,升雲南副使黃文炳為陝西行太僕寺卿兼僉事。
  2. ^ 萬曆三十一年二月,先是正月初二日海虜千餘騎奔西石硤,犯搶番漢,兵備副使李有實同西寧參將張大紀、鎮海游擊楊柱統兵御之,當陣斬獲首級一百三十六顆,總督李汶至是以聞。
  3. ^ 《黃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