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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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性質是代數學中常用的分式性質,主要包括合比性質、分比性質、合分比性質、等比性質以及它們的推廣。這四條性質多用於分式的計算和證明,以及三角函數、相似三角形、平行線分線段成比例定理的應用中。其中尤其以等比性質的應用最為廣泛。而比例的線性組合也具有多種多樣的性質。

合比性質[編輯]

表述[編輯]

在一個比例等式中,第一個比例的前後項之和與第一個比例的後項的比,等於第二個比例的前後項之和與第二個比例的後項的比。

數學表示[編輯]

已知,且有,如果,則有

證明[編輯]

證畢

分比性質[編輯]

表述[編輯]

在一個比例等式中,第一個比例的前後項之差與第一個比例的後項的比,等於第二個比例的前後項之差與第二個比例的後項的比。

數學表示[編輯]

已知,且有,如果,則有

證明[編輯]

證畢

合分比性質[編輯]

表述[編輯]

在一個比例等式中,第一個比例的前後項之和與第一個比例的前後項之差的比,等於第二個比例的前後項之和與第二個比例的前後項之差的比。

數學表示[編輯]

已知,且有,如果,則有

證明[編輯]

,則

證畢

等比性質[編輯]

表述[編輯]

在一個比例等式中,兩前項之和與兩後項之和的比例與原比例相等

數學表示[編輯]

已知,且有,如果,則有

證法一[編輯]

,則

證畢

證法二[編輯]

由合比性質

證畢

推論[編輯]

已知,且有,如果,則有

比例的線性組合[編輯]

由上述性質以及其證明方法可以推廣到任意的線性組合的比例性質。例如如下兩條,分別從合分比性質和等比性質推廣得到。

合分比性質的線性組合推論[編輯]

已知,且有,如果,則有

證明:

,則

證畢

等比性質的線性組合推論一[編輯]

已知,且有,如果,則有

證明:

,則

證畢

等比性質的線性組合推論二[編輯]

已知,且有,如果,則有

證明:

,則

證畢